中国中车: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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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方案切实可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国安 辛定华
    
    史坚忠 朱元巢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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