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股票代码:002310 公告编号:2020-10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0年8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23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全称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20东林G1”,债券代码为“149263”,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35.03亿元(2020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9.9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0.8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2.75亿元(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7,792.17万元、159,592.12万元和5,190.52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次债券由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本期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4.5%-5.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2月21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2月22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东方园林、公司、指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本期债券 指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朝阳国资中心、担保人、保指 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证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机构
《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指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受托管理人、首创证券
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纪
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网下询价日(T-1) 指 2020年12月21日,为本期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网下询
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 指 2020年12月22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
日(T日) 起始日期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20东林G1”,债券代码为“149263”。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既可上调票面利率,也可下调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站或以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起息日:2020年12月23日。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5、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12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12月2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12月2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2月2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9、主承销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债券受托管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
2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人拟归还已投入绿色产业项目的金融机构借款、偿还绿色产业项目的应付票据和补充流动资金。
26、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7、质押式回购安排: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0年12月18日)
T-1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0年12月21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2020年12月22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
《配售缴款通知书》
T+1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2020年12月23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
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0年12月24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5%-5.5%,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12月21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计算;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12月21日(T-1日)14:00-17:00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且加盖公司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2)加盖公司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产品成立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如适用);
(3)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公司公章的无需提供)。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号码:010-56511732,010-56511733;
电子邮箱:sczqdcm@126.com;
联系电话:010-56511944(簿记室);
联系人:冯驰、王丹。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家合格投资者在《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时间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12月22日(T日)至2020年12月23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12月2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参与网下询价及认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20年12月21日(T-1日)14:00-17:00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且加盖公司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2)加盖公司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产品成立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如适用);
(3)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公司公章的无需提供)。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20年12月22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项在2020年12月23日(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在银行附注中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20东林G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安慧支行
银行账户:11001018500053002569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4034
联系人:王丹、冯驰
联系电话:010-56511704、010-56511914
传真:010-56511732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2020年12月23日(T+1日)下午15:00前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每一合格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认购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就其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并对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伟杰
董事会秘书:陈莹
联系人:曹治玲
电话:86-10-59388845
传真:86-10-59388885
邮政编码:100015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1号德胜尚城C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项目主办人:许鹏
项目组其他人员:彭秋艳
电话:010-56511753
传真:010-56511732
邮政编码:100088
(本页以下无正文)附件一: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
务专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
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
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3、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4、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可用于申购本期
债券的账户。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结束后,若申购量不
足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基本信息
申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簿记建档利率区间4.5%-5.5%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万元)(单一标位,非累计)
(万元)(单一标位,非累计)
(万元)(单一标位,非累计)
(万元)(单一标位,非累计)
(万元)(单一标位,非累计)
重要提示:
1. 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可用。本期
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1,000万元(含),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2. 债券简称/代码:20东林G1/149263,期限3+2年,利率区间:4.5%-5.5%;发行规模:不超过
10亿元(含10亿元),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
元);债项/主体评级:AAA/AA+;起息日:2020年12月23日;缴款日:2020年12月22日至2020
年12月23日。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且加盖公司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经
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连同加盖公司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产品成立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如适用)、部门章
或业务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公司公章的无需提供),于2020年12月21日(T-1)14:00-17:00间传
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56511732、010-56511733,簿记室电话:010-56511944。邮箱:
sczqdcm@126.com。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
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
以簿记室传真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
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
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
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
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
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
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
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7、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
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
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
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
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
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
转让权限;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9、申购人已阅读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确认自身属于( )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
二中投资者类型所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
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 )否
10、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
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
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11、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12、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
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单位盖章)
附件二:合格投资人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
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及相关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 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F)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
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
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上市说明书(如有)以及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
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
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申购利率应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申购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00%-6.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5.10 1,000
5.20 2,000
5.3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30%,但高于或等于5.2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且加盖公司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连同加盖公司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产品成立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如适用)、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公司公章的无需提供),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期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10-56511732、010-56511733,
咨询电话:010-5651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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