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SHARE SALE AGREEMENT),通过全资子公司赤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金香港”)以现金方式收购澳大利亚上市公司Resolute Mining Limited所持有的Mensin Bibiani Pty Ltd(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旗下三家加纳全资子公司(Mensin Gold Bibiani Limited, Noble Mining Ghana Limited 以及Drilling and Mining Services Limited),赤峰黄金为赤金香港提供母公司担保。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源控制规模和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及交易文件。
2、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赤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增资 2亿美元(或等值港币),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使公司顺利完成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交易,并有利于公司加强海外投资平台建设,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向赤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独立董事:张旭东 李焰 阮仁满 郭勤贵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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