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65,207.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58%。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3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预计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占
本次新增 是否
担保 公司权益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 上市公司最
被担保公司名称 合作项目 担保额度 关联
公司 比例(%)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近一期净资
(亿元) 担保
率 产比例
公司 杭州滨文房地产 33.165 杭政储出 新公司 - 20 12.07% 否
开发有限公司 (2020)48号
杭州星昀置业有 杭政储出
公司 25.00 新公司 - 5 3.02% 否
限公司 [2020]60号
杭州绿城浙芷置 杭政储出
公司 33.00 新公司 - 4.83%8 否
业有限公司 [2020]65号
合计 33 19.92%
本次担保授权期间自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以在参股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
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
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四)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
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作为参股公司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滨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8月7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608号221室
法定代表人:商利刚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安排,公司间接持有其33.165%的股
权,浙江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33%的股权,杭州燚乐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33.83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用途 项目 权益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所在地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杭政储出[2020]48号 住宅 杭州下城区 33.165 107,403 298,532 1,073,834
(2)杭州星昀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2日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浦沿路88号1幢3楼31077室
法定代表人:沈波
注册资本:71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杭州弘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元垄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0%、22.5%和22.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用途 项目 权益比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所在地 例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杭政储出[2020]60号 住宅 杭州 25% 44,633 98,193 236,894
(3)杭州绿城浙芷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2日
法定代表人:王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街道浜河部落5号楼427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浙江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和联发集团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3%和34%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 权益比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宗地编号 用途 所在地 例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杭政储出[2020]65号 住宅 杭州 33% 53,756 112,887.6 299,746
以上被担保对象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系自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参股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参股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 告日,公 司及控 股子公 司对外 担保总 余额为1,865,207.79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5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85,739.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