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20-038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一、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实际经营及合同执行情况,公司拟在年初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基础上调整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2020年12月15日,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韩书谟、徐光辉回避表决,其余三位非关联董事吕文栋、吴翊、何平林一致通过了以上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独立董事意见:吕文栋、吴翊、何平林在董事会召开前对《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的持续稳定开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1-11月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0年 1-11月实际
原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平高集团及其所属公司 40,000 38,398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国家电网及其所属公司 75,000 69,185
小计 115,000 107,583
上市公司出租 平高集团及其所属公司 3,200 2,349
关联贷款 中国电财 80,000 0
合计 198,200 109,932
(三)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由于相关业务在年初预计时存在不确定性或不可预见性,导致需要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原预计关联交易 本次调整 本次调整后关 1-11月实际 调整原因
类别 总金额 金额 联交易总金额 发生金额
采购商品 平高集团及 40,000 22,644 62,644 38,398 采购量较年初
或接受劳 其所属公司 预计增加
务 国家电网及 75,000 20,436 95,436 69,185 采购量较年初
其所属公司 预计增加
小计 115,000 43,080 158,080 107,583 /
上市公司 平高集团及 3,200 1,500 4,700 2,349 出租面积较年
出租 其所属公司 初预计增加
2020年发行超
关联贷款 中国电财 80,000 -80,000 0 0 短期融资券,其
它融资方式需
求下降
合计 198,200 -35,420 162,780 109,932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网”),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为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成立于2003年5月13日,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法定代表人:毛伟明,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贰佰玖拾伍亿元,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高集团”),持有公司40.5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1996年12月20日,住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法定代表人:成卫。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玖亿壹仟零叁拾壹万元。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高压开关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金具、仪器仪表等电气产品和器材、充换电设施;电力储能电源系统的集成与销售;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对外进出口贸易;电气产品贸易代理;机电加工;机械动力设备研制、安装、调试、改造、维修;生产生活用能源供应(需专项审批的除外);租赁场地、房屋及设备;太阳能发电;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总承包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职业技能培训(不含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培训或服务)。以下经营范围仅供办理分支机构使用:餐饮,住宿,日用百货,本册制造,烟。
3.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国家电网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辛绪武。注册资本:贰佰捌拾亿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绝大多数合同通过公开竞标方式取得,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招标规则确定,非招标合同由双方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及半成品定价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
3.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配套产成品、半成品、劳务等,采取集中采购招标方式,非招标合同采取比价招标方式。
4.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根据年折旧额,考虑房屋修理费等费用合理确定,出租机器设备根据年折旧额合理确定。
5.公司与关联方的贷款业务,在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有关规定基础上,给予的合理的授信额度。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多年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依照“自愿、平等、等价”的原则,采取招投标方式或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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