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3号)核准,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6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305,200,000.0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费(含税)人民币25,942,000.00 元、保荐费(含税)人民币 1,000,000.00 元后的金额278,258,000.00元,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30日汇款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中介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2,293,227.5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964,772.47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955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计划建设时间
(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1 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网 15,804.05 15,804.05 2年
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2 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 11,989.76 10,792.43 1年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1,000.00 -
合 计 38,793.81 26,596.48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公司于 2019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9月30日延期至 2020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便于子公司江阴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7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江阴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江阴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银行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江阴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10月3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资金余额(元) 资金用途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92050078801800000034 3,309,369.66 铜合金接触网材料生
产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
司无锡分行 8110501012800957596 1,161,220.23 铜合金接触网材料生
产建设项目
合计 4,470,589.89注:“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其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募集资金余额为 74,470,589.89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结存为 4,470,589.8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元、以及尚未赎回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30,000,000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15,804.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1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704.05万元,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年。预计项目达产后,新增电气化铁路接触线系列产品年产能6,000吨。目前该项目投资建设已实现新增产能4,500吨。考虑到现有产能已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本着慎重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将不再对原项目进行投资,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10日,上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投 调整后 实际累计投 节余资金
资总额 投资总额 入金额 (含利息)
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接 15,804.05 15,804.05 9,513.31 7,447.06
触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注:结项后,该募投项目的设备尾款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节余、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另一方面,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0年12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已实现新增电气化铁路接触线系列产品年产能4,500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95,133,088.49元人民币,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60.20%,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4,470,589.89元(含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74,470,589.89 元(具体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上述募集资金后,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7,447.06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效益的考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东辉 袁海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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