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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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9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新材”、“公司”或“发行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万顺转2”)。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2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3、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数为9.00亿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70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4、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9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万顺转2”)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12月11日(T日)结束。
    
    根据2020年12月9日(T-2日)公布的《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现将本次万顺转2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万顺转2本次发行900,000,000元(共计9,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发行日期为2020年12月11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万顺转2总计为602,435,700元,即6,024,357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6.94%。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万顺转 2 总计为
    
    297,564,000 元,即2,975,64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3.06%,网上中签率
    
    为0.0035536171%。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 83,735,525,410 张,配号总数为 8,373,552,541 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8373552541。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在2020年12月14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0年12月15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万顺转2。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       中签率
                                   (张)          (张)
             原股东               6,024,357        6,024,357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83,735,525,410      2,975,640     0.0035536171%
              合计             83,741,549,767      8,999,997           -
    
    
    注:因《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3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万顺转2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的 一 般 情 况, 请 投 资 者 到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于2020年12月9日(T-2日)披露的《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杜成城
    
    电话:0754-83597700
    
    联系人:黄薇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电话:010-851201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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