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茵体育”)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3.34%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与交易对方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有效做好了股价敏感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未出现股价敏感重大信息泄露等违规行为。根据证券监管的相关要求,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为防止正在筹划的本次交易信息泄露,2020年11月30日,莱茵体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就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莱茵体育股票停牌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定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开始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充分的论证,并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进行沟通,形成初步方案。上述中介机构已作出相关保密承诺。
3、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同时,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格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漏。
4、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通过交易进程备忘录的形式,详细记载了筹划过程中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策划决策方式、商议及决议内容、商议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等。在公司召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会议过程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5、公司在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地通过网站、媒体向所有投资者披露莱茵体育重组进程的相关信息,没有出现将信息提前或者向特定主体披露的情况。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要求相关方作出保密承诺,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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