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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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拟收购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能”)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下属新能源产业专业化平台公司,公司收购中核汇能100%股权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利用中核汇能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经验和优势,整合新能源产业资源,加快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拟收购中核汇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对《关于公司拟参股投资中国铀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国铀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作为中核集团天然铀专营供应商与公司业务联系密切,公司增资中国铀业可以加强与中国铀业的联系,有助于加强核电站天然铀供给和保障,实现协同发展并利益共享。本次关联交易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拟参股投资中国铀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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