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凯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12月 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7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55,228.4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3,228.48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公司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
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 15,000.00
成果转化项目
2 医用药用聚乙二醇高分子材料企业重点实验 4,000.00
室与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3 聚乙二醇化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实验)研 8,000.00
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合计 32,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55,228.48万元,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23,228.48万元。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1.53%,未超过30%。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批程序
2020年1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键凯科技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键凯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键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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