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立功:
    
    侯为满:
    
    李红梅:
    
    何勇军: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利安隆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