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0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李云卿所持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此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李云卿因个人债务原因于2020年3月被司法划转有限售条件股份473,000股至非关联第三方,导致其原有有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0股减少为17,527,000股。公司对李云卿所持17,527,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546,750,649股减少至529,223,649股,并于2020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因2018年经营业绩未达标,对5名激励对象所持71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529,223,649股减少至522,073,649股,并将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席晓唐、陈君所持29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522,073,649股减少至519,173,649股,并于2020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1名离职对象白锦媛所持8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519,173,649股减少至510,923,649股,并于2020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1名离职对象孙坚所持4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510,923,649股减少至510,523,649股,并将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6,227,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546,750,649股变更为510,523,649股。公司将在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变更注册资本为510,523,649元,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 条 公司 注 册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司 注 册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46,750,649.00元。 510,523,649.00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546,750,649.00股,均为普通股。 510,523,649.00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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