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股票代码:30005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TOU WANSHUN NEW MATERIAL GROUP CO., LTD.
(广东省汕头市保税区万顺工业园)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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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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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公司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一)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促成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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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本条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对内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对内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如通过公众信箱、邮件、电话、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时,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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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计划。公司各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确需调整的,应重新履行前述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调整的审议程序
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修改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在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议案调整方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分别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且 2/3 以上独立董事、2/3以上监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提案中需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的具体原因,相关提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的调整方案是否适当、稳健、是否保护股东利益等发表意见。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的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的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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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
配方案。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不会出现重大变化。
五、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当年现金分
分红所 现金分红金 合并报表归属 红占归属于
属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 额(含税) 于母公司股东 母公司股东
(元) 的净利润(元) 的净利润的
比例
以2017年末总股本439,664,781
2017年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 21,983,239.05 79,619,650.48 27.61%
派发0.5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
分红
以公司发布权益分派公告日的
总股本560,175,614股为基数,向
2018年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952039元 53,330,807.64 121,818,176.51 43.78%
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904078股
以公司发布权益分派公告日的
2019年 总股本674,482,568股为基数, 33,687,654.92 134,374,418.27 25.07%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99461
元现金(含税)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拟现金分红金额为109,001,701.61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111,937,415.09元的97.38%。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六、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风险因素”全文,并
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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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一期4万吨项目已于2018年开始建设,并计划2020年8月建成投产。2020年1月以来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期项目基础工程建设进度、进口核心设备到厂时间及其后续安装调试受到一定的影响,经公司2020年6月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实际情况将一期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测毛利率较高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为高精度电子铝箔,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产品综合毛利率为 16.48%,高于公司现有铝箔业务的平均毛利率水平,主要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度电子铝箔产品与公司现有铝箔业务产品在应用领域、生产核心技术、目标客户群体、收入成本构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进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度电子铝箔产品预测销售定价中向客户收取的加工费高于公司现有铝箔业务平均加工费水平。但如果未来市场供需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市场推广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利用率较低、实际产品制造成本高于预测水平或实际销售价格中收取的加工费不及预测水平,进而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测毛利率存在较高的风险。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测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选择是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如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宏观经济形势剧烈波动、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市场开拓不力导致产能消化不达预期等情形,则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预测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4、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产业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受益于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推动,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发展较快,锂电子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其市场亦发展迅速。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对补贴政策也有所调整。如果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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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预期或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锂电子动力电池的需求产生不
利影响,进而可能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应对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所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性不足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产品电池铝箔将主要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其市场前景会受到国家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一定的影响。公司为应对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制定了针对性应对措施,包括通过加大电池铝箔技术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寻求与第三方发明专利持有人战略合作等方式降低制造成本,积极进行产品市场推广、尽早进入国内外动力电池头部企业的核心供应圈,加大产品开发力度、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加强供应链管理提升产品供应保障等措施。尽管如此,但如果公司在后续相关措施执行中,执行力度出现偏差或执行效果未达预期,导致该些针对性措施有效性不足,可能使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销售不力、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进而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二)可转债本身的风险
1、可转债转股后原股东权益被摊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此期间相关投资尚不能全部产生收益。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的较短时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则可能导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原股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2、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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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此外,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同时,在满足转股价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向下修正的幅度,股东大会有权审议决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幅度。因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幅度存在不确定性。
(三)可转债价格波动风险
鉴于可转债相较于普通公司债券所特有的转股权利,多数情况下发行利率比类似期限、类似评级的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低。另一方面,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也受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格,不随着市场股价的波动而波动,有可能出现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高于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情形。因此,如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出现不利波动,同时可转债本身的利率较低,公司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也会随之出现波动甚至有可能低于面值。
(四)“新冠疫情”引致的相关经营风险
1、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全年经营业绩可能出现下滑
2020年1月“新冠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影响,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经营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致使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01.16万元,同比减少25.02%。尽管目前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国内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基本复工复产,但是国外疫情尚在蔓延中,如果全球经济因“新冠疫情”而陷入大萧条,公司2020年全年经营业绩可能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2、“新冠疫情”可能导致公司铝箔出口销售收入下滑
公司铝箔业务 65%-70%收入来自出口销售,出口国家集中在欧洲和东南亚国家。如因受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发展态势的不确定影响,各国防控措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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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升级,导致生活实质需求降低而影响铝箔需求量,则公司铝箔产品出口环境可
能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将影响公司铝箔产品出口销售收入。
3、“新冠疫情”可能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的消化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一期4万吨项目受本次“新冠疫情”影响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6月建成投产。本次“新冠疫情”全球蔓延短期内已对全球经济造成较大冲击和社会影响,全球经济增长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因此,如果本次“新冠疫情”短期内得不到控制,将持续对全球经济产生不利影响,造成公司募投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减少,进而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4、“新冠疫情”可能影响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2020年底顺利建成投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投资计划2017年11月获批,计划2019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部分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相应延迟,加上部分设备的供应进度延期,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予以调整,延期一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新冠疫情”继续在全球扩大影响,境外技术人员可能无法如期入境而导致公司核心进口设备安装调试进度可能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底建成投产。
经公司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202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受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负责进口主设备安装指导、调试工作的国外专家目前尚无法到场,仅能通过远程方式线上指导安装、调试,影响了项目进度,导致项目不能按预定时间建成投产。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予以调整,调整后计划2021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因收购和投资导致的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采取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并举的战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因收购确认的商誉为31,235.4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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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年均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17 年度公司对收购江苏中基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1,666.93万元,2018年度公司对收购东通光电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1,217.02万元,2019年度公司对收购东通光电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 707.65 万元,如果未来被收购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则仍可能产生资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宏观经济政策及经济运行情况变化引致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纸包装材料、铝箔、功能性薄膜三类业务,其景气程度与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健康的经济运行周期存在较为紧密的联系。如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经济增长趋势放缓、甚至停滞,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除受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供求状况、投资者信心及突发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在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的情况下,公司的股票价格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另外,本次交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选择投资股票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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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3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3
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3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3
五、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6
六、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6目录.................................................................................................................12第一节 释义....................................................................................................14
一、通用词汇释义...................................................................................14
二、专用术语释义...................................................................................15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18
一、公司基本情况...................................................................................18
二、本次发行概况...................................................................................18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33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关系.........................3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35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36
一、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36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36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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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42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及其影响.....................43
六、公司财务状况分析...........................................................................51
七、盈利能力分析...................................................................................92
八、现金流量分析.................................................................................108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111
十、公司技术水平.................................................................................111
十一、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重大期后事项..........................113
十二、本次发行后对公司的影响.........................................................116
十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发展趋势分析..........................117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118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118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125第六节 备查文件..........................................................................................143
1-1-13第一节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一、通用词汇释义
万顺新材、万顺股份、发行 指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公司
河南万顺 指 河南万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
广东万顺 指 广东万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
万顺贸易 指 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
东通光电 指 汕头市东通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
香港万顺 指 汕头万顺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
江苏中基 指 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
江阴中基铝业有限公司,万顺新材于2012年4月收购江
江阴中基 指 阴中基铝业有限公司75%的股权。江阴中基已于2013
年12月被江苏中基吸收合并
安徽美信 指 安徽美信铝业有限公司,江苏中基持股100%
江苏华丰 指 江苏华丰铝业有限公司,江苏中基持股60%
香港中基 指 江苏中基复合材料(香港)有限公司,江苏中基持股100%
上海绿想 指 上海绿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
光彩新材 指 汕头市光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汕头市派亚油墨
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
万顺金辉业 指 广东万顺金辉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0%
万顺新富瑞 指 江苏万顺新富瑞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江苏新富瑞节能
玻璃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
众智同辉 指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9.13%
东通文具 指 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公司曾持有其100%股权
万顺物业 指 汕头市万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万顺持股100%
包装材料事业部 指 公司包装材料事业部
光电科技分公司 指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电科技分公司
包装材料分公司 指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再融资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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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 指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
最近三年 指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
最近五年 指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保荐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主承销商
海润天睿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新世纪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二、专用术语释义
用以进一步加工制成各种原料纸,质量随加工要求而异。例如印
基纸/原纸 指 刷涂料纸原纸要求纸质紧密,洁白细致,厚薄均匀,并有良好涂
层强度。公司生产加工所需基纸主要是白卡纸和铜版纸
白卡纸 指 一种坚挺厚实、定量较大的纸。白卡纸的主要用途是包装印刷纸、
印刷名片、证书、请柬、封皮、月份台历以及邮政明信片等
铜版纸 指 铜版纸又称涂布印刷纸,是以原纸涂布白色涂料制成的高级印刷
纸
经转移工艺将镭射转移膜上的铝层、全息图案及具有防伪功能的
转移纸 指 标识转移到基纸上,然后再将基膜从卡纸上剥离下来,可以再次
利用。是一种环保性能好,且具有强烈视觉效果和防伪功能的印
刷包装纸
复合纸 指 经复合工艺将镭射复合膜上的全息图案等具有防伪功能的标识复
合到基纸上,但不将基膜从卡纸上剥离下来。也是且具有强烈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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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效果和防伪功能的印刷包装纸,但相对转移卡纸环保性能较差
烟草制品的商标以及具有标识性包装物的总称,主要是强调其名
烟标 指 称、图案、文字、色彩、符号、规格,使之区别于各种烟草制品
并具有商标意义
酒标 指 含义类同于烟标,指酒制品的外包装、商标等具有标识性的包装
物的总称
在真空条件下,将铝气化以后蒸镀在基材(卡纸或薄膜等介质)
的表面形成一层0.25~0.3微米(μm)薄而紧密光亮的铝层,既有
真空镀铝 指 金属质感,又具有可降解,可回收的环保属性。真空镀铝技术不
仅用于生产包装香烟的镀铝纸,还可镀在聚酯和聚丙烯薄膜上,
成为更高档的包装材料
空调箔 指 用铝箔制作的空调换热器导热翅片材
电池箔 指 用铝箔制作的锂离子电池的集电器。通常情况下,锂离子电池行
业使用轧制铝箔作为正极集电体
铝电解电容器是由铝圆筒做负极,里面装有液体电解质插入一片
铝电解电容器 指 弯曲的铝带做正极而制成的电容器称作铝电解电容器。它是一种
用铝材料制成的电性能好、适用范围宽、可靠性高的通用型电解
电容器
一种用金属铝直接压延成薄片的烫印材料,其烫印效果与纯银箔
烫印的效果相似,故又称假银箔。铝箔按厚度差异可分为:
铝箔、单零箔、双 ①厚箔:厚度为0.1~0.2mm的箔
零箔 指 ②单零箔:厚度为0.01mm和小于0.1mm的箔
③双零箔:所谓双零箔就是在其厚度以mm为计量单位时小数点
后有两个零的箔,通常为厚度小于 0.01mm 的铝箔,即
0.005~0.009mm的铝箔
基膜 指 进一步加工用的膜载体,通过技术处理使其承载全息信息层。通
常采用 OPP 膜或 PET 膜作为基膜
聚酯薄膜,是由对苯二甲酸和乙二醇进行缩聚而形成的双向拉伸
PET膜 指 薄膜,具有良好的防潮性、阻气性、耐热耐寒性、保香性,加之
其强度较高,尺寸的稳定性较好。公司以其作为基膜制作镭射转
移膜
聚丙稀薄膜,具有良好的透明性、阻气性及对包装机械的适性,
OPP膜 指 价格较低,应用范围比较广泛。公司以其作为基膜制作镭射复合
膜
QuantumDots,QD,量子点是一些肉眼无法看到的、极其微小的
量子点 指 半导体纳米晶体,是一种粒径不足10纳米的颗粒。通常来说,量
子点是由锌、镉、硒和硫原子组合而成。量子点能够将LED光源
发出的蓝光完全转化为白光
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
OLED 指 显示技术具有自发光的特性,采用非常薄的有机材料涂层和玻璃
基板,当有电流通过时,这些有机材料就会发光
ITO导电膜 指 氧化铟锡(Indium-TinOxide)透明导电膜,多通过磁控溅镀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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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膜上溅射氧化铟锡导电薄膜镀层并经高温退火处理得到的具
有导电功能的产品,广泛地用于触控电子领域
一种多层功能化聚酯复合薄膜材料(PET),在聚酯薄膜上经染
节能膜 指 色、真空蒸镀、磁控溅射、层压复合等工艺加工而成,主要用于
汽车玻璃和建筑物玻璃等,其贴在玻璃表面可改善玻璃的性能和
强度,使之具有保温、隔热、防爆、防紫外线、美观等功能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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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tou Wanshun New Material Group Co., Ltd.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杜成城
注册资本:666,837,420元
注册地址: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研发:新材料、纸制品、包装材料、光电产品、建筑材料、汽车用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钢铁、钢材除外)、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象牙、犀角及其制品除外);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针纺织品;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纸制品、光电产品、包装材料等的加工、制造、研发以及铝箔/铝板的生产及销售业务、纸类物资贸易业务等。
公司简称:万顺新材
股票代码:300057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0年3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等有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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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二)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00,000,000元,发行数量为9,000,000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万顺转2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万顺转2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万顺新材”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3341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总股本674,561,667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8,999,327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25%。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2020年12月11日(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认购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057”,配售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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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为“万顺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
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
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万顺新材”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2)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370057”,申购简称为“万顺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2、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12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东。
(2)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五)募集资金规模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募集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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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00,000,000元。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承销期: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7日。
(七)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 1,200
会计师费用 60
律师费用 320
资信评级费用 25
发行手续费 9.45
信息披露费 123
合计 1737.45
注:上述费用以最终实际发生为准。
(八)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时间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
2020年12月9日(周三) 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网上路演;
2020年12月10日(周四)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T日) 原股东优先配售(缴付足额资金)
2020年12月11日(周五)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
(T+1日) 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020年12月14日(周一)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刊登《中签号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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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发行安排
2020年12月15日(周二) 网上申购中签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
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T+3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2020年12月16日(周三)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20年12月17日(周四)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九)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十)本次发行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00,000,000元,发行数量为9,000,000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0年12月11日至2026年12月10日。
5、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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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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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2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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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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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支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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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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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 141,914.43 63,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
合计 168,914.43 9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15、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十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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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办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的回售;
④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⑤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⑥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享有其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信息知情权;
⑦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可转债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可转债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保证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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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当出现上述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在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以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媒体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的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如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履行召集职责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有权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书面提议(提议需附议案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提议后的3日内回复提议人是否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召集的,公司董事会应在收到该等提议后15日内以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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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监管部门指定媒体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的方式发出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通知;不同意召集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以公告方式自行发出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通知时间应至少提前于公告的会议召开日15日。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按照如下流程推进: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委派授权代表出席会议并担任会议主持人;如公司董事会委派人员未能履行职责的,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所代表的本次债券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的第 5 个交易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于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未偿还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
发行人可以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如召集人要求,发行人应当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应召集人要求或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本次债券的保证人(如有)、资信评级机构或与会议拟审议议案相关的其他重要相关方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但无表决权。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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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关联方、公司的关联方、保证人(如有)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次可转债的张数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的,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7、投资者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规定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十二)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三)债券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1-32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成城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
电话:0754-83597700
传真:0754-8359068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保荐代表人:苏永法、崔勇
项目协办人:李放
项目组成员:扶林、裴英杰、连奕光、王超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18层
电话:010-85127610
传真:010-85127940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罗会远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13、17层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经办律师:冯玫、马佳敏
(四)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咏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1-1-33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菁佩、连伟
(五)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经办评级人员:王婷亚、贾飞宇
(六)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户名: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1260078801600000040
大额系统支付号:310100000253
(七)本次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八)本次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1-3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674,486,126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数额(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6,214,808 26.13%
高管锁定股 176,214,808 26.1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98,271,318 73.87%
三、股份总数 674,486,126 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情况(股) 股东类别
杜成城 223,201,523 33.09% 167,401,142 境内自然人
杜端凤 23,808,156 3.53% 境内自然人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 21,879,800 3.24% 基金、理财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产品等
马永钟 16,699,216 2.48% 境内自然人
李伟明 15,558,850 2.31% 境内自然人
王建军 10,789,800 1.60% 境内自然人
孙海珍 7,927,010 1.18% 境内自然人
李琳 6,582,955 0.98% 境内自然人
周前文 5,875,778 0.87% 4,406,833 境内自然人
蔡懿然 5,875,778 0.87% 4,406,833 境内自然人
合计 338,198,866 50.15% 176,214,808
上述股东中,杜成城和杜端凤系兄妹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1-1-35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及财务相关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大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
公司披露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参考以下标准: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总额的5%。
一、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信审字【2018】第5-00141号、大信审字【2019】第5-00161号和大信审字【2020】第5-0002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
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5,229.95 112,016.65 104,212.54 55,618.85
应收票据 365.70 489.06 13,836.52 15,520.45
应收账款 120,207.86 115,731.08 110,018.54 98,729.95
应收款项融资 21,887.55 25,951.21
预付款项 37,340.23 35,270.38 19,573.47 14,250.91
其他应收款 30,641.81 32,185.58 26,373.03 22,265.94
存货 61,277.00 59,091.65 68,324.53 70,181.21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0.00 91.68
其他流动资产 11,060.37 6,574.04 5,820.41 6,393.88
流动资产合计 388,010.46 387,309.64 348,159.04 283,052.87
1-1-36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146.96 2,424.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48.77 2,048.77
投资性房地产 2,068.52 2,079.91 559.92 585.71
固定资产 179,664.76 187,387.60 200,440.98 203,795.52
在建工程 70,688.08 35,605.30 9,388.36 7,456.67
无形资产 23,839.71 24,160.21 23,406.88 23,312.34
商誉 31,235.48 31,235.48 31,999.67 33,216.69
长期待摊费用 949.58 1,064.79 921.55 1,090.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09.10 2,665.00 3,189.90 3,235.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799.03 18,351.36 6,924.75 426.7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8,703.03 304,598.42 278,978.98 275,543.69
资产总计 716,713.49 691,908.06 627,138.02 558,596.5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4,087.15 98,112.86 72,489.80 92,136.98
应付票据 148,243.33 142,463.44 115,289.46 96,892.58
应付账款 23,884.31 19,674.41 28,995.47 29,719.28
预收款项 1,324.62 998.54 1,408.79
合同负债 1,477.37
应付职工薪酬 1,227.84 1,237.86 1,395.08 1,718.27
应交税费 1,190.33 2,689.21 2,143.97 1,706.41
其他应付款 24,447.33 26,319.31 34,761.33 24,616.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4,990.77 9,746.54 5,719.28 5,500.00
债
流动负债合计 319,548.44 301,568.25 261,792.93 253,698.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457.52 32,400.00 15,300.00 20,800.00
应付债券 10,678.69 10,592.68 70,921.33
长期应付款 15.33 15.33 113.73
预计负债 140.71 140.71 140.71
递延收益 2,487.27 2,619.80 2,884.87 3,12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779.51 45,768.51 89,510.64 23,923.00
1-1-37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合计 372,327.95 347,336.76 351,303.57 277,621.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7,448.61 67,375.62 43,966.48 43,966.48
资本公积 181,863.79 181,624.57 143,287.37 123,146.82
其他综合收益 24.76 22.79 20.50 15.08
盈余公积 6,764.40 6,764.40 6,393.84 5,837.12
未分配利润 82,888.62 82,756.22 75,022.42 65,595.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338,990.19 338,543.60 268,690.60 238,561.15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5,395.36 6,027.70 7,143.84 42,413.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4,385.54 344,571.30 275,834.45 280,975.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6,713.49 691,908.06 627,138.02 558,596.55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25,028.60 445,215.56 416,879.19 321,280.82
其中:营业收入 225,028.60 445,215.56 416,879.19 321,280.82
二、营业总成本 222,637.80 431,152.59 398,753.68 310,703.06
其中:营业成本 204,509.07 390,631.22 360,375.21 277,576.12
税金及附加 892.50 2,748.62 2,315.94 2,019.20
销售费用 3,859.35 8,897.18 8,127.64 7,283.41
管理费用 4,589.04 9,650.19 9,309.58 8,094.14
研发费用 6,379.95 12,870.36 11,392.39 7,808.25
财务费用 2,407.90 6,355.02 7,232.91 7,581.72
加:其他收益 419.72 492.60 529.27 783.57
投资收益 -29.41 2,368.14 -356.80 -71.62
信用减值损失 -1,140.04 -561.40
资产减值损失 -201.83 -1,615.25 -2,430.39 340.21
资产处置收益 736.29 -22.90 1,170.44 -150.71
三、营业利润 2,175.55 14,724.17 17,038.03 11,139.01
加:营业外收入 536.16 1,586.86 1,406.60 1,764.83
减:营业外支出 12.53 200.60 362.14 1,066.34
1-1-38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四、利润总额 2,699.18 16,110.43 18,082.49 11,837.50
减:所得税费用 -169.64 3,789.13 3,924.38 2,803.90
五、净利润 2,868.82 12,321.30 14,158.10 9,033.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01.16 13,437.44 12,181.82 7,961.97
少数股东损益 -632.34 -1,116.14 1,976.29 285.3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96 2.30 5.41 -10.6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1.96 2.30 5.41 -10.67
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870.79 12,323.60 14,163.52 9,022.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3,503.13 13,439.74 12,187.23 7,951.29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632.34 -1,116.14 1,976.29 285.34
额
八、每股收益(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19 0.2125 0.2328 0.181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01 0.1923 0.1899 0.1811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5,107.09 464,230.54 449,504.39 323,044.51
收到的税费返还 6,693.49 12,274.15 15,551.53 11,732.5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28.08 3,381.35 2,100.23 21,464.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9,028.66 479,886.04 467,156.16 356,241.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1,442.92 399,564.54 375,489.84 269,400.6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805.17 16,336.95 14,747.64 12,839.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53.13 9,757.58 9,945.87 7,643.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29.09 33,218.82 28,325.31 35,082.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4,630.30 458,877.89 428,508.66 324,966.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98.35 21,008.15 38,647.50 31,274.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39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48.76 124.72 1,211.12 315.53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4,488.28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8.76 4,640.79 1,211.12 315.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3,143.07 47,029.91 21,243.21 7,740.59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6,077.05 523.40 22,558.15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41 23.49 24.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172.48 53,106.96 21,790.11 30,322.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923.72 -48,466.17 -20,578.99 -30,007.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1,868.54 148,408.41 80,596.25 168,712.6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5,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44.33 13,714.06 5,976.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712.87 162,122.47 181,572.97 168,712.6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9,399.44 101,733.09 106,843.87 150,483.8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022.00 12,951.91 8,620.68 7,757.05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94.33 20,347.03 38,649.50 4,576.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515.78 135,032.04 154,114.05 162,817.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97.09 27,090.43 27,458.92 5,895.0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252.68 481.54 180.54 -482.8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5.60 113.96 45,707.96 6,679.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672.94 86,561.30 40,853.35 34,174.2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597.35 86,675.26 86,561.30 40,853.35
1-1-40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3家子公司“安徽美信铝业有限公司”、“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绿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度,公司子公司江苏中基现金收购安徽美信100%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自2017年4月30日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017年度,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万顺贸易,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持股100%,注册资本5,000万元。
2017年度,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绿想,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持股100%,注册资本1,000万元。
(二)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2家子公司“江苏万顺新富瑞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万顺金辉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公司现金收购江苏新富瑞节能玻璃有限公司51%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自2018年12月31日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2018 年 12 月江苏新富瑞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万顺新富瑞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万顺金辉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持股70%,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三)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9年度,公司出售东通文具100%股权,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将其移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019年度,公司现金收购汕头市派亚油墨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自2019年8月31日将其纳入报表合并范围。2019年11月12日,经核准汕头市派亚油墨有限公司更名为汕头市光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2020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2020年1-6月,公司子公司广东万顺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5月11日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万顺物业有限公司,并纳入合并范围。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21 1.28 1.33 1.12
速动比率(倍) 1.02 1.09 1.07 0.84
资产负债率(合并) 51.95% 50.20% 56.02% 49.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98% 26.84% 40.71% 31.96%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91 3.94 3.99 3.82
存货周转率(次) 3.40 6.13 5.20 4.17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3 2.66 3.08 3.0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32 0.68 0.70 0.6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36 0.31 0.88 0.7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2 0.0017 1.04 0.1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84% 2.89% 2.73% 2.43%
注:上述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全年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全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各项研发费用合计/营业收入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公司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19 0.2125 0.2328 0.1811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损益前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501 0.1923 0.1899 0.18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03% 4.28% 4.82% 3.38%
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21 0.1590 0.2220 0.1483
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09 0.1439 0.2166 0.14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64% 3.20% 3.86% 2.77%
益率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356,163.91 24,293,423.80 11,219,828.01 -1,507,080.16
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9,107,248.47 16,321,774.21 7,611,657.38 11,911,253.88
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4,573,015.05
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294,070.63 56,930.04 -14,019.24 -242,150.00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3,091.42 2,550,846.51 8,610,119.00 -1,663,618.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16,502,433.17 43,222,974.56 27,427,585.15 13,071,420.3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96,607.60 9,102,230.20 3,925,357.22 3,125,435.00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124.25 283,750.47 -704,097.94 -4,471,102.54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 13,394,701.32 33,836,993.89 24,206,325.87 14,417,087.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616,939.67 100,537,424.38 97,611,850.64 65,202,562.58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5-00031号)。2020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未经会计师审核。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及其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以上通知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使公司当期利润表列报中其他收益增加7,835,744.45元,营业外收入减少7,835,744.45元。
(4)决策程序
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按照未来适用法处理。报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资产处置收益”项目。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企业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和财会[2017]30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 受影响的报 2017年受影响 2016年重 2016年列报 2016年列报
更内容和原 表项目名称 的报表项目金 述金额 在营业外收 在营业外支
因 额 入的金额 出的金额
资产处置损 资产处置收 -1,507,080.16 -615,502.54 22,767.66 -638,270.20
益列报调整 益
(4)决策程序
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3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财会[2018]15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本期受影响的报 上期重述金额 上期列报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表项目金额(元) (元)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238,550,610.09 1,142,503,977.22应收票据:155,204,471.66元
并列示 应收账款:987,299,505.56元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并其 应收利息:1,418,740.06元
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其他应收款 263,730,321.95 222,659,440.76应收股利:0元
其他应收款:221,240,700.70元
3.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固定资产 2,004,409,849.59 2,037,955,205.31固定资产:2,037,955,205.31元
资产列示 固定资产清理:0元
4.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93,883,621.13 74,566,687.29在建工程:74,566,687.29元
列示 工程物资:0元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442,849,306.47 1,266,118,617.36应付票据:968,925,782.46元
并列示 应付账款:297,192,834.90元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计入 应付利息:3,202,855.72元
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其他应付款 347,613,322.77 246,161,795.45应付股利:0元
其他应付款:242,958,939.73元
7.专项应付款计入长期应长期应付款 1,137,325.08 0.00长期应付款:0元
付款列示 专项应付款:0元
8.管理费用列报调整 管理费用 93,095,807.41 80,941,389.49管理费用:159,023,934.79元
9.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研发费用 113,923,946.05 78,082,545.30—
(4)决策程序
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其他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进行调整,对公司2019年1月1日的财务报表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
项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
2018年12月31日 影响 2019年1月1日
应收票据 138,365,188.49元 -129,090,970.58元 9,274,217.91元
应收款项融资 129,090,970.58元 129,090,970.58元
(4)决策程序
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5、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4)决策程序
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6、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结合通知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相关科目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4)决策程序
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7、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前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1)审批程序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1月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元)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元) 2020年1月1日(元)
预收账款 13,246,185.34 -13,246,185.34 0
合同负债 13,246,185.34 13,246,185.34
(二)会计估计变更
2017年5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上市时,主营业务为纸包装材料。上市以后,公司依托技术创新和并购两大手段,逐步构建起以纸包装材料、铝加工、功能性薄膜为主的“三驾马车”业务布局。随着公司业务类型的增加和规模不断扩大,销售收入增长,公司变更前的会计估计,已不太适用于目前市场状况和公司业务体量。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利于参与市场竞争,公司采取了适度延长账期等营销策略,使得应收款项的平均账期延长。但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合作多年的大客户,应收款项风险可控,坏账率低。
因此,为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7年5月5日起执行。
变更前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一年)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30 30
3年以上 100 100
变更后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0至3个月(含3个月) 0 0
4至6个月(含6个月) 2 2
7至12个月(含12个月) 5 5
1至2年 15 15
2至3年 30 30
3年以上 100 1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年度和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无影响,采用调整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增加2017年应收账款净额31,679,695.24元,减少其他应收款净额3,483.06元,减少资产减值损失31,676,212.18元,增加2017年净利润25,526,440.39元。
(三)重大会计差错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事项。
六、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公司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及其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388,010.46 54.14% 387,309.64 55.98% 348,159.04 55.52% 283,052.87 50.67%
非流动资产 328,703.03 45.86% 304,598.42 44.02% 278,978.98 44.48% 275,543.69 49.33%
资产总计 716,713.49 100.00% 691,908.06 100% 627,138.02 100% 558,596.55 100%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558,596.55万元、627,138.02万元、691,908.06万元和716,713.49万元,公司资产规模总体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逐步增长。主要影响因素为:2018 年,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92,165.50万元,募投项目建设正逐步实施,截至2018年末尚有62,737.53万元募集资金未使用。同时,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背景下,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规模也同趋势增长;2019 年,公司纸贸易业务增长背景下,预付款项也随之变化。应收款项融资增长主要系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情况下,部分票据质押影响流转所致,详见本节“1、流动资产分析”之“(2)应收票据融资款”。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逐步增长。其中,非流动资产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规模较大,主要影响因素为:(1)前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的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过程中,本次募投项目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以上两项目建设增加了在建工程项目规模;(2)因为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工程设备款增长幅度较大。
2020年6月末较2019年末非流动资产增加24,104.61万元,主要系公司持续盈利下,前次与本次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过程中,在建工程规模增加所致。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资产金额、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05,229.95 27.12% 112,016.65 28.92% 104,212.54 29.93% 55,618.85 19.65%
应收票据 365.70 0.09% 489.06 0.13% 13,836.52 3.97% 15,520.45 5.48%
应收账款 120,207.86 30.98% 115,731.08 29.88% 110,018.54 31.60% 98,729.95 34.88%
应收款项融资 21,887.55 5.64% 25,951.21 6.70%
预付款项 37,340.23 9.62% 35,270.38 9.11% 19,573.47 5.62% 14,250.91 5.03%
其他应收款 30,641.81 7.90% 32,185.58 8.31% 26,373.03 7.57% 22,265.94 7.87%
存货 61,277.00 15.79% 59,091.65 15.26% 68,324.53 19.62% 70,181.21 24.79%
划分为持有待 91.68 0.03%
售的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060.37 2.85% 6,574.04 1.70% 5,820.41 1.67% 6,393.88 2.26%
流动资产合计 388,010.46 100.00% 387,309.64 100% 348,159.04 100% 283,052.87 1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库存现金 46.58 58.48 80.23 79.12
银行存款 52,143.16 66,736.67 44,260.54 25,756.46
其他货币资金 52,731.60 45,221.50 59,871.77 29,783.27
应收利息 308.61 - - -
合计 105,229.95 112,016.65 104,212.54 55,618.85
注:应收利息是按财会[2019]6 号规定未到期定期存款结息日至报表日计提的利息在货币资金列示。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5,618.85万元、104,212.54万元、112,016.65万元和105,229.9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65%、29.93%、28.92%和27.12%。
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借款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波动情况除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外,还与以下因素有关:2018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92,165.50万元,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周期,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了2018年末的货币资金余额。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8年末小幅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所致。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小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比较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 17,642.57 25,656.98 12,909.10 13,365.11
票据
应收票据-信用证 - 294.23
应收票据-贴现 4,244.97
合计 21,887.55 25,951.21 12,909.10 13,365.11
注:应收款项融资系公司根据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新增的报表项目,本分析中2018年和2017年数据比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填列。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13,365.11万元、12,909.10万元、25,951.21万元和21,887.5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2%、3.71%、6.70%和5.6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2019 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增长较快,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结算货款增加的情况下,安徽美信高精度电子铝箔项目外购生产设备需开出信用证结算设备款,但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进度迟缓,故公司采用以收到票据质押的方式开具信用证,由此导致期末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较大。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比较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 123,305.35 118,124.62 112,285.10 100,306.76
减:坏账准备 3,097.49 2,393.54 2,266.56 1,576.81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20,207.86 115,731.08 110,018.54 98,729.95
营业收入 225,028.60 445,215.56 416,879.19 321,280.8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收入 53.42% 25.99% 26.39% 30.7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91 3.94 3.99 3.82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8,729.95万元、110,018.54万元、115,731.08万元和120,207.8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88%、31.60%、29.88%和30.98%。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背景下,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也同趋势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增长速度低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主要系账款回收期较短的贸易业务和收购标的企业所致。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26.53 0.10 126.53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23,178.82 99.90 2,970.96 2.41
其中:组合1:应收客户款1 100,130.26 81.21 2,864.00 2.86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
组合3:应收客户款2 23,048.57 18.69 106.97 0.46
合 计 123,305.35 100.00 3,097.49 2.51
其中,期末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江苏炯源装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54.66 54.66 3年以上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江苏汉太幕墙有限公司 34.75 34.75 1-2年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常州金坛保华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4.99 14.99 1-2年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8.20 8.20 2-3年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城北玻璃门市部 4.46 4.46 2-3年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1-1-55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江苏北威幕墙门窗工程有限公司 3.93 3.93 1-2年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泰州市兆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3.49 3.49 2-3年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0.83 0.83 2-3年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 0.46 0.46 1-2年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杭州中仑科技有限公司 0.25 0.25 3年以上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湖南衡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0.21 0.21 3年以上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常州精石标识制造有限公司 0.17 0.17 1-2年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南京泉峰新能源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0.11 0.11 2-3年 100.00 回收存在不确定性
合计 126.53 126.53 100.00
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①组合1:应收客户款1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账龄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0-3月(含3个月) 75,864.73 -
4-6月(含6个月) 6,533.26 2.00 130.67
7-12月(含12个月) 8,965.14 5.00 448.26
1-1-56
2020年6月30日
账龄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1-2年 5,768.53 15.00 865.28
2-3年 2,255.44 30.00 676.63
3年以上 743.16 100.00 743.16
合计 100,130.26 2.86 2,864.00
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②组合3:应收客户款2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账龄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0-3月(含3个月) 19,387.27 -
4-6月(含6个月) 3,283.38 0.20 6.57
7-12月(含12个月) 273.27 0.50 1.37
1-2年 1.47 1.50 0.02
2-3年 4.29 3.00 0.13
3年以上 98.88 100.00 98.88
合计 23,048.57 0.46 106.97
1-1-57
单位:万元
2019-12-31
类别 组合1:应收客户款1 组合3:应收客户款2 合计
应收账款 占比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占比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占比 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2应.1收、账按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0,767.00 85.31% 2,128.56 17,230.79 14.58% 138.15 117,997.79 99.89% 2,266.71
其中:
0至3个月(含3个月) 81,925.79 69.36% 15,149.54 12.82% 97,075.33 82.18% 0.00
4至6个月(含6个月) 5,768.06 4.88% 115.36 1,852.99 1.57% 3.71 7,621.05 6.45% 119.07
7至12个月(含12个月) 7,398.63 6.26% 369.93 85.91 0.07% 0.43 7,484.54 6.33% 370.36
1至2年 3,644.62 3.09% 546.69 8.46 0.01% 0.13 3,653.08 3.10% 546.82
2至3年 1,333.32 1.13% 399.99 1,333.32 1.13% 399.99
3年以上 696.58 0.59% 696.58 133.89 0.11% 133.89 830.47 0.70% 830.47
2.2、采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3、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26.83 0.11% 126.83 126.83 0.11% 126.83
合计 100,893.83 85.42% 2,255.39 17,230.79 14.58% 138.15 118,124.62 100% 2,393.54
注: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2019年公司管理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将应收账款划分为“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两大类。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为“组合 1:应收客户款 1(向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外的客户销售或提供劳务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和“组合3:应收客户款2(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收账款)”三个组合。截至2019年末,公司对“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类别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1-1-58
单位:万元
2018-12-31 2017-12-31
类别
应收账款 占比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占比 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7,840.10 78.23% 2,137.62 80,712.08 80.47% 1,576.81
其中:
0至3个月(含3个月) 62,802.71 55.93% 59,914.24 59.73%
4至6个月(含6个月) 11,177.11 9.95% 223.54 10,947.37 10.91% 218.95
7至12个月(含12个月) 7,130.44 6.35% 356.52 5,586.76 5.57% 279.34
1至2年 5,530.19 4.93% 829.53 3,123.28 3.11% 468.49
2至3年 673.73 0.60% 202.12 757.72 0.76% 227.32
3年以上 525.91 0.47% 525.91 382.71 0.38% 382.71
2.2、采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注) 24,316.07 21.66% 19,594.67 19.53%
3、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28.94 0.11% 128.94
合计 112,285.10 100% 2,266.56 100,306.70 100% 1,576.81
注:2017年和2018年“采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为出口信用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国外客户应收款项。
1-1-59
根据上表,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在90%以上。应收账款的账龄总体较短,回收风险较低。
1)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1,181,246,182.60 1,122,851,038.11 1,003,067,564.71
期后1-5月销售 2,058,586,034.85 1,726,944,739.48 1,653,178,609.54
期后1-5月回款 1,928,963,764.44 1,671,584,500.72 1,588,713,343.79
期后回款占期末应收账款余 163.30% 148.87% 158.39%
额比
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主要在1-6个月之间,据公司期后1-5月回款情况,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回款比例较高,回款情况较好,期后回款符合信用政策规定。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前)为1,233,053,494.78元,2020年7月回款452,831,084.47元,期后回款占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36.72%,回款情况良好。
2)结合业务模式、业务规模、信用政策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
公司按业务版块划分的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应收账款按板块分类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6月30日
纸包装业务版块 281,117,555.20 288,806,845.94 210,329,658.97 212,285,138.40
铝加工业务版块 470,383,383.67 517,536,555.27 473,415,281.17 531,946,333.24
功能性薄膜业务版块 73,392,115.56 91,037,320.15 93,469,087.54 80,240,103.63
购销业务版块 169,213,896.07 207,434,488.72 358,042,993.94 379,871,155.22
其他业务版块 8,960,614.21 18,035,828.03 45,989,160.98 28,710,764.29
合计 1,003,067,564.71 1,122,851,038.11 1,181,246,182.60 1,233,053,494.78
如上表所示,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受购销业务版块应收账款和其他业务版块应收账款增加所致。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受购销业务版块应收账款和铝加工业务版块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A.购销业务模式、业务规模、信用政策情况
a、购销业务模式
公司购销业务主要涉及的产品为各类原纸,包括白卡纸、铜版纸、铜卡纸、双胶纸等,公司的业务模式及信用政策如下:
销售模式及信用政策:
公司先向客户收取约20%的预收款。每月,公司财务部门根据送货单归集并编制对账单,与客户就对账单核对一致后,根据双方确认的品名、数量、金额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公司给予客户的账期约3个月-4个月,主要为电汇结算。
采购模式及信用政策:
公司向供应商支付100%的预付款(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供应商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订单等要求,将货物送达到公司指定的地点。
公司根据行业情况,依据货款回收是现金或是票据方式不同在采购价的基础上上浮约1%-3.5%不等。
b.业务规模
单位:元
版块业务规模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1-6月
购销业务收入 386,241,687.62 805,471,857.12 1,192,151,206.51 682,687,223.90
合计 386,241,687.62 805,471,857.12 1,192,151,206.51 682,687,223.90
购销业务主要为公司2017年度新增的纸贸易业务,纸贸易规模逐年增加,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纸贸易下游客户虽同为纸类贸易商,但其大部分销售的纸张面对的是纸张应用的终端客户,同时,公司也会不定期派业务人员考察下游客户的仓库、办公场所等,确保其处于良性运营状态;(2)纸贸易业务可通过销售回款的账期短于采购时支付给供应商应付票据的兑付时间差,获取该部分运营资金,供公司日常经营使用;(3)新增纸类贸易业务新增了公司纸张采购量,维护了晨鸣纸业等优质供应商长期友好稳定的合作关系;(4)新增的纸类贸易业务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有益补充。
公司从事纸类贸易是利用与上游纸原料供应商多年业务合作关系,在现有纸包装材料业务基础上开展的,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是现有纸包装材料业务的自然延伸,符合业态所需和行业发展惯例,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有益补充。在开展纸类贸易业务时,公司独立与上游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独立承担采购相关风险,同时公司也是独立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独立承担销售相关风险,业务利润来自纸类商品的购销价差,是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正常商业行为。
c.购销业务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购销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08.54%、48.01%和 34.36%,应收账款增幅同样较快,分别为22.59%、72.61%和6.10%。其原因主要为:
公司购销业务的主要目的应对公司传统纸包装材料业务规模和利润下滑的风险,通过与上游纸原料供应商多年业务合作关系介入纸贸易业务,进而增加公司纸类商品的业务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从事该业务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其会形成一定额度的应收款项;
公司的购销业务增长带动应收账款规模增长;
由于2019年底原纸存在涨价预期,下游客户有储备材料的需求,且公司供应商上海晨鸣基于促销目的,对以预付款方式采购的客户给予的优惠力度增加,从而拉动公司购销业务2019年底应收账款增加更为明显。
B.其他业务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版块收入规模及其对应应收账款余额规模如下:
单位:元
版块业务规模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1-6月
其他业务收入 72,187,924.76 88,358,367.94 122,511,094.05 111,785,888.42
其他业务收入对
应的应收账款余 8,960,614.21 18,035,828.03 45,989,160.98 28,710,764.29
额
由上表可见,公司其他业务应收账款增长主要是由其他业务收入增长引起,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其主要原因为:
公司于2018年12月完成收购万顺新富瑞实现并表,导致2018年其他业务版块应收账款增长 7,443,766.20 元;2019 年较 2018 年其他板块收入增长36,659,232.29元,应收账款增长3,821,397.47元;
2018年设立万顺金辉业,2019年较2018年实现收入增长2,452,253.29元;应收账款增长1,175,281.00元;
2019年9月完成收购光彩新材实现并表,导致2019年其他板块收入较2018年增长40,272,503.76元,应收账款增长35,426,544.24元。
2020年1-6月,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2019年同期增加79,228,675.88元,增长243.35%,主要是公司于2019年9月完成对光彩新材收购,2020年1-6月将光彩新材的营业收入计入合并报表中的其他业务收入,同时2020年1-6月安徽美信销售外购铝坯料收入计入合并报表中的其他业务收入。
C.铝加工业务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
公司铝加工业务模式为采购铝板带、铝箔坯料等大宗商品进行加工生产铝箔等产品,产品定价基本为大宗原材料价格加上加工费,主要赚取中间加工环节的利润。公司给与客户的信用政策一般是3-4个月的信用期。
报告期内,公司铝加工业务版块收入规模及其对应应收账款余额规模如下:
单位:元
版块业务规模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1-6月
铝加工业务收入 2,029,615,663.98 2,609,482,147.32 2,510,093,239.95 1,209,756,474.10
铝加工业务收入对 470,383,383.67 517,536,555.27 473,415,281.17 531,946,333.24
应的应收账款余额
由上表可见,公司铝加工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主要是由铝加工业务收入增长引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3)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功能膜业务尚处于市场开拓前期,业务量较小,其他业务涵盖业务分类较复杂,业务量较小。为了比较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故选取公司的纸类业务(含纸包装业务和购销业务)、铝加工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A.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比较如下:
a.纸类业务(含纸包装业务和购销业务)
单位:元
公司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紫江 期末应收账 1,734,154,691.24 1,476,635,839.89 1,516,536,548.80 1,429,143,316.10
企业 款账面余额
公司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4,416,194,185.39 9,210,963,560.33 9,009,856,257.37 8,507,610,491.66
应收账款占 19.63% 16.03% 16.83% 16.80%
营业收入比
期末应收账 487,786,913.77 514,620,098.52 570,093,787.15 664,516,226.12
顺灏 款账面余额
股份 营业收入 716,302,797.23 1,734,366,846.10 2,054,860,822.93 1,948,609,493.38
应收账款占 34.05% 29.67% 27.74% 34.10%
营业收入比
期末应收账 592,156,293.62 568,372,652.91 496,241,334.66 450,331,451.27
万顺 款账面余额
新材 营业收入 910,538,225.33 1,736,008,925.34 1,396,167,942.36 997,897,880.25
应收账款占 32.52% 32.74% 35.54% 45.13%
营业收入比
注:2020年1-6月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为年化数据。
如上表所示,公司纸类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存在差异所致,具体为:(1)紫江企业主要从事PET瓶及瓶坯、皇冠盖、塑料防盗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彩色纸包装印刷、薄膜等包装材料以及饮料OEM等产品等业务;客户群体涵盖包装业务、快速消费品商贸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等不同领域,主要为饮料食品等快速消费品提供配套包装;(2)顺灏股份主要从事特种环保纸的销售,商标印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大麻种植、加工及应用场景研发,新型烟草和非烟草不燃制品的研发及销售和有机农业五大业务;客户群体涵盖环保新材料与生物健康等领域;(3)公司与紫江企业比,紫江企业的纸包装业务占比较低,其快消品行业回款较快,给予客户的账期较短,应收账款占主营收入的比例相对较低;公司与顺灏股份相比,应收账款比例与其较为接近,差异较小。
公司纸类业务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结构如下所示:
可比公司 区域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2019年纸包装
业务占比
主要从事PET 瓶及瓶坯、 PET 瓶及瓶、皇冠
皇冠盖、塑料防盗盖、标 盖及标签、喷铝纸及
紫江企业 上海 签、喷铝纸及纸板、彩色 纸、薄膜、塑料防盗 19.55%
纸包装印刷、薄膜等包装 盖、彩色纸包装印
材料以及饮料 OEM 等产 刷、OEM 饮料
品等业务
从事特种环保纸的销售,
商标印刷的研发、生产及
销售,工业大麻种植、加 镀铝纸、复膜纸、白
顺灏股份 上海 工及应用场景研发,新型 卡纸、印刷品、光学 83.19%
烟草和非烟草不燃制品的 防伪膜、新烟烟草等
研发及销售和有机农业五
大业务务、
b.铝加工业务版块
单位:元
公司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期末应收账款账 1,842,400,532.83 1,642,365,895.44 1,434,123,638.35 1,203,705,347.10
面余额
鼎胜新材 营业收入 5,648,693,458.82 11,236,347,031.17 10,291,373,909.97 9,200,400,174.87
应收账款占营业 16.31% 14.62% 13.94% 13.08%
收入比
期末应收账款账 1,211,781,787.80 1,058,035,352.76 1,029,454,894.56 1,015,488,052.70
面余额
常铝股份 营业收入 1,712,547,138.75 4,330,649,784.47 4,137,649,981.51 4,063,850,376.07
应收账款占营业 35.38% 24.43% 24.88% 24.99%
收入比
期末应收账款账 531,946,333.24 473,415,281.17 517,536,555.27 470,383,383.67
面余额
万顺新材 营业收入 1,209,756,474.10 2,510,093,239.95 2,609,482,147.32 2,029,615,663.98
应收账款占营业 21.99% 18.86% 19.83% 23.18%
收入比
注:2020年1-6月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为年化数据。
如上表所示,公司铝加工业务各期末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略高于鼎胜新材,低于常铝股份,在行业中处于平均水平,铝加工版块应收账款水平较为合理。
B.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主要为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账龄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a.纸类业务(含纸包装业务和购销业务)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紫江企业 顺灏股份 万顺新材
0至3个月(含3个月) 0.00 0,00 0.00
4至6个月(含6个月) 0.30 0,00 2.00
7至12个月(含12个月) 1.00 5.00 5.00
1至2年 5.00 10.00 15.00
2至3年 10.00 20.00 30.00
3-4年 40.00 50.00 100.00
4-5年 80.00 80.00 10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b.铝加工业务版块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鼎胜新材 常铝股份 万顺新材
0至3个月(含3个月) 5.00 1.00 0.00
4至6个月(含6个月) 5.00 1.00 1.38
7至12个月(含12个月) 5.00 1.00 4.86
1至2年 10.00 10.00 14.55
2至3年 30.00 30.00 30.00
3-4年 50.00 50.00 100.00
4-5年 80.00 80.00 10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根据上表所示,公司铝加工业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
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0-3年以内账龄较同行业公司较为接近,对1年以上的预期信用损失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公司报告期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金额较小,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完全覆盖实际坏账损失,因此,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 坏账准备余额 账龄
额的比例
广州市合信纸业有限公司 22,265.09 18.85% - 0-3个月
深圳市博立达纸业有限公司 10,892.13 9.22% - 0-3个月
广东亨联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3,374.11 2.86% - 0-3个月
杭州鼎福铝业有限公司 3,116.31 2.64% - 0-3个月
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683.45 2.27% 19.47 1年以内
合计 42,331.09 35.84% 19.47
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 坏账准备余额 账龄
余额的比例
广州市合信纸业有限公司 22,244.76 18.04% 20.07 1-6月
深圳市博立达纸业有限公司 12,959.60 10.51% - 1-3月
杭州鼎福铝业有限公司 5,051.57 4.10% - 1-3月
QUALITY FOILS.A.R.L 3,900.03 3.16% 0.13 1-6月
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 3,371.10 2.73% 62.58 1年以内
合计 47,527.06 38.54% 82.78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比较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1年以内 37,227.55 35,205.72 19,243.81 13,464.45
1至2年 78.74 31.84 39.03 42.72
2至3年 1.56 27.22 1.26 735.42
3年以上 32.38 5.59 289.36 8.32
合计 37,340.23 35,270.38 19,573.47 14,250.91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4,250.91万元、19,573.47万元、35,270.38万元和37,340.2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3%、5.62%、9.11%和9.62%。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逐年增加,主要为公司因纸类贸易业务经营需要,对供应商的预付款。
公司从事纸类贸易是利用与上游纸原料供应商多年业务合作关系,在现有纸包装材料业务基础上开展的,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是现有纸包装材料业务的自然延伸,符合业态所需和行业发展惯例,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有益补充。在开展纸类贸易业务时,公司独立与上游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独立承担采购相关风险,同时公司也是独立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独立承担销售相关风险,业务利润来自纸类商品的购销价差,是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正常商业行为。
公司纸贸易业务模式如下:
1)公司收到客户的订单后,再向供应商进行采购
销售模式:公司先向客户收取约20%的预收款。每月,公司财务部门根据送货单归集并编制对账单,与客户就对账单核对一致后,根据双方确认的品名、数量、金额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公司给予客户的账期约3个月-4个月,主要为电汇结算。
2)采购模式
公司向供应商支付100%的预付款(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供应商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订单等要求,将货物送达到公司指定的地点。
3)定价标准
公司根据行业情况,依据货款回收是现金或是票据方式不同在采购价的基础上上浮约1%-3.5%不等。
4)相应会计处理如下
①公司收到客户的订单后,先收取约20%的现金作为定金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客户
②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并支付100%的预付款(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为主)
借:预付账款-供应商
贷:应付票据
③供应商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订单等要求,将货物送达到公司指定的地点。
借:购销物资
应交税金
贷:预付账款-供应商
④每月公司财务部门根据送货单归集并编制对账单,与客户就对账单核对一致后,根据双方确认的品名、数量、金额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公司给予客户的账期约3个月-4个月,主要为电汇结算。
借:应收账款-客户
预收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购销物资
⑤公司收到客户余款
借:货币资金
贷:应收账款
⑥公司应付票据到期兑付
借:应付票据
贷:货币资金
公司预付账款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总体回收风险较低。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账龄
上海晨鸣浆纸销售有限公司 10,592.63 30.03% 0-3个月
山东晨鸣纸业销售有限公司 6,579.26 18.65% 0-3个月
金光纸业(广州)有限公司 3,557.25 10.09% 0-3个月
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652.27 7.52% 0-3个月
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2,382.28 6.75% 0-3个月
合计 25,763.70 73.04%
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账龄
上海晨鸣浆纸销售有限公司 10,710.53 28.68% 1-3个月
山东晨鸣纸业销售有限公司 6,841.42 18.32% 1-3个月
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5,368.43 14.38% 1-6个月
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 5,004.25 13.4% 1-3个月
司
金光纸业(广州)有限公司 3,303.80 8.85% 1-3个月
合计 31,228.42 83.63%
(5)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收款余额 31,409.83 32,516.92 26,405.39 22,338.89
其中:应收利息 - 238.90 371.31 141.87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68.02 331.34 32.36 72.95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30,641.81 32,185.58 26,373.03 22,265.94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265.94万元、26,373.03万元、32,185.58万元和30,641.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7%、7.57%、8.31%和7.9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的内容为员工持股认购金、应收出口退税款、备用金、投标保证金等。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员工持股认购金 22,104.00 22,452.00 23,100.00 21,200.00
应收出口退税款 96.44 171.75 86.97 85.41
保证金及其他组 9,173.79 9,482.43 2,654.10 861.83
合
备用金 35.60 171.84 193.02 49.79
合计 31,409.83 32,278.02 26,034.08 22,197.02
公司于2017年实施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该持股计划的资金由公司集中收付结算。当公司收到员工持股认购资金时,公司记入其他应付款核算,相应增加银行存款。当公司支付给专业机构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公司记入其他应收款核算,相应减少银行存款。截至2017年11月23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购买。
如上表所示,2019年末较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原因如下:(1)2019年1月,公司与李伟明签订《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伟明关于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9,682万元,李伟明先生应向公司支付9,682万元作为购买公司持有东通文具100%股权的对价。截至2020年6月末,李明伟先生尚有4,732.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该笔款项需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完毕;(2)东通文具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时,公司集团内资金拆借调配形成借款。截至东文具电出售时,东通文具尚欠公司2,000万元,此笔债权对公司不存在重大影响。双方协商,该笔借款需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由东通文具偿还完毕,李伟明先生同意将东通文具拥有的面积为21,0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所有5项房屋建筑物抵押给公司,待东通文具向公司偿还完毕2,000万元借款,同时李伟明先生支付完毕所有股权转让款9,682万元之后,由公司协助李伟明先生办理土地房产抵押物解除抵押的相关手续。
2019年12月31日,公司除员工持股认购金外的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末余额合计数的 备 账龄
比例
李伟明 股权转让款 4,732.00 14.66% - 0-3个月
东通文具 往来款 2,000.00 6.20% 100.00 1年以内
沛县华丰房地产 赔偿款 1,022.79 3.17% 172.79 1-2年
开发有限公司
嘉能可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 1,000.00 3.10% - 0-3个月
河南金芒果印刷 投标保证金 155.00 0.48% 22.50 1-2年
有限公司
合计 8,909.79 27.60% 295.29
2020年6月30日,公司除员工持股认购金外的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坏账准备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李伟明 股权转让 4,732.00 15.07% 236.60 7至12个月
东通文具 往来款 2,000.00 6.37% 300.00 1至2年
沛县华丰房地产开 赔偿款/其他 1,022.79 3.26% 172.79 1至2年及3
发有限公司 年以上
嘉能可有限公司 保证金 500.00 1.59% - 0至3个月
粱中奎庞菊珍 补偿款 265.32 0.84% 39.05 1-2年
合计 8,520.10 27.13% 748.43 --
(6)存货
1)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6-6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账面余额:
原材料 27,123.50 27,770.31 29,670.41 29,935.59
自制半成品 408.76 361.71 308.49 248.00
在产品 8,480.37 9,745.36 9,599.55 13,629.34
库存商品 20,299.18 17,209.98 24,185.61 21,397.78
发出商品 5,847.17 4,867.94 5,396.32 5,391.90
合计 62,158.98 59,955.29 69,160.38 70,602.61
存货跌价准备:
原材料
自制半成品
在产品
库存商品 865.44 839.84 835.85 421.40
发出商品 16.55 23.80
合计 881.98 863.64 835.85 421.40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7,123.50 27,770.31 29,670.41 29,935.59
自制半成品 408.76 361.71 308.49 248.00
在产品 8,480.37 9,745.36 9,599.55 13,629.34
库存商品 19,433.74 16,370.14 23,349.76 20,976.38
发出商品 5,830.62 4,844.14 5,396.32 5,391.90
合计 61,277.00 59,091.65 68,324.53 70,181.21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0,181.21万元、68,324.53万元、59,091.65万元和61,277.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79%、19.62%、15.26%和15.79%。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17次、5.20次、6.13次和3.40次,存货周转情况良好,周转水平持续提升。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已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存货质量实际情况相符。
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膜类制品、纸类制品、铝制品三块业务组成。其中纸类产品和铝制品属于较为成熟的业务,销售及库存管理情况较好,存货未出现减值迹象。报告期内,存在存货跌价的存货为公司光电科技分公司生产的ITO导电膜类制品和万顺金辉业公司生产的玻璃制品。
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以市场售价为基础估计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孰低法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以此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并已充足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2,146.96 0.77% 2,424.01 0.8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48.77 0.62% 2,048.77 0.67%
投资性房地产 2,068.52 0.63% 2,079.91 0.68% 559.92 0.20% 585.71 0.21%
固定资产 179,664.76 54.66% 187,387.60 61.52% 200,440.98 71.85% 203,795.52 73.96%
在建工程 70,688.08 21.51% 35,605.30 11.69% 9,388.36 3.37% 7,456.67 2.71%
无形资产 23,839.71 7.25% 24,160.21 7.93% 23,406.88 8.39% 23,312.34 8.46%
商誉 31,235.48 9.50% 31,235.48 10.25% 31,999.67 11.47% 33,216.69 12.05%
长期待摊费用 949.58 0.29% 1,064.79 0.35% 921.55 0.33% 1,090.86 0.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09.10 1.04% 2,665.00 0.87% 3,189.90 1.14% 3,235.15 1.17%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799.03 4.50% 18,351.36 6.02% 6,924.75 2.48% 426.74 0.1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8,703.03 100.00% 304,598.42 100% 278,978.98 100% 275,543.69 1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1)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一、账面原值 313,665.06 314,297.65 311,903.11 298,544.38
房屋及建筑物 87,044.50 86,935.86 87,938.62 84,989.15
机器设备 204,862.52 205,835.99 203,985.88 195,973.54
运输工具 2,709.83 2,609.79 2,466.18 2,312.66
其他 19,048.21 18,916.01 17,512.41 15,269.03
二、累计折旧 129,293.17 122,202.91 107,148.31 90,446.40
房屋及建筑物 19,199.62 17,845.32 15,999.96 13,174.42
机器设备 96,287.13 91,395.70 79,782.37 67,760.96
运输工具 2,141.89 2,098.78 1981.11 1,816.83
其他 11,664.53 10,863.11 9,384.88 7,694.20
三、减值准备 4,707.14 4,707.14 4,313.81 4,302.46
房屋及建筑物 2,461.65 2,461.65 2,461.65 2,450.30
机器设备 2,235.66 2,235.66 1,850.94 1,850.94
运输工具 3.48 3.48
其他 6.35 6.35 1.22 1.22
四、账面价值 179,664.76 187,387.60 200,440.98 203,795.52
房屋及建筑物 65,383.24 66,628.90 69,477.02 69,364.44
机器设备 106,339.73 112,204.63 122,352.57 126,361.64
运输工具 564.47 507.53 485.07 495.83
其他 7,377.33 8,046.55 8,126.32 7,573.62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03,795.52万元、200,440.98万元、187,387.60万元和179,664.7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3.96%、71.85%、61.52%和54.66%。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构成,两者合计占固定资产的比例达到95%以上。
2020年6月末固定资产规模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所致。
报告期新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江苏华丰一期部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公司出于谨慎性和未来发展角度考虑在2019年当期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已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的相关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运行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与固定资产质量实际状态相符。
公司主要房屋及建筑物和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截至2020年6月末,已抵押受限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5,835.14万元,抵押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之“(二)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在建工程 70,688.08 35,605.30 9,388.36 7,456.67
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2020-1-1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 2020-6-30
定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长葛市厂房工程 6,092.34 32.52 - 32.52
华丰二期工程 - 235.78 34.98 270.76
广东万顺工程项目 82,140.00 24,836.02 15,915.28 40,751.30
安徽美信铝箔工程 - 7,456.81 18,536.00 25,992.80
合计 88,232.34 32,561.14 34,486.25 67,047.39
广东万顺工程项目系前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的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尚处于有序建设过程中。安徽美信铝箔工程系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项目已在2018年开工建设。
(3)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一、账面原值 28,661.45 28,661.45 27,424.64 26,739.35
土地使用权 28,393.89 28,393.89 27,381.60 26,729.24
专利权 257.30 257.30 3.67 3.77
其他 10.27 10.27 6.33 6.33
二、累计摊销 4,821.74 4,501.24 4,017.76 3,427.01
土地使用权 4,766.01 4,464.62 4,010.53 3,422.25
专利权 54.79 36.19 2.75 0.91
其他 0.94 0.43 4.48 3.85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23,839.71 24,160.21 23,406.88 23,312.34
土地使用权 23,627.88 23,929.27 23,371.07 23,307.00
专利权 202.51 221.11 33.96 2.86
其他 9.32 9.84 1.85 2.48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构成。
公司土地使用权明细,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已抵押受限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0,388.50万元,抵押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之“(二)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4)商誉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商誉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一、账面原值
河南万顺 1.29 1.29 1.29 1.29
江苏中基注1 25,061.20 25,061.20 25,061.20 25,061.20
东通光电 8,233.27 8,233.27 8,233.27 8,233.27
东通文具注2 1,587.86 1,587.86
光彩新材 1,531.32 1,531.32
合计 34,827.08 34,827.08 34,883.62 34,883.62
二、减值准备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河南万顺
江苏中基 1,666.93 1,666.93 1,666.93 1,666.93
东通光电 1,924.67 1,924.67 1,217.02
光彩新材
合计 3,591.59 3,591.59 2,883.95 1,666.93
三、账面价值
河南万顺 1.29 1.29 1.29 1.29
江苏中基 23,394.27 23,394.27 23,394.27 23,394.27
东通光电 6,308.60 6,308.60 7,016.25 8,233.27
光彩新材 1,531.32 1,531.32 1,587.86 1,587.86
合计 31,235.48 31,235.48 31,999.67 33,216.69
注1:该部分商誉25,061.20万元由两部分构成。2012年4月,公司出资75,000.00万元收购江苏中基和江阴中基各75%的股权,分别形成商誉20,185.55万元和4,875.64万元,合计25,061.20万元。江阴中基已于2013年12月被江苏中基吸收合并。
注2:2019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东通文具 100%股权以9,682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李伟明先生。东通文具可收回金额为9,682万元,高于公司对其投资形成的账面价值,故东通文具2018年末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商誉的形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河南万顺 江苏中基 东通光电 光彩新材
股权取得时点 2009年 2012年 2016年 2019年
股权取得方式 购买 购买 购买 购买
现金 1,000.00 75,000.00 15,000.00 7,000.00
合并成本合计 1,000.00 75,000.00 15,000.00 7,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998.71 49,938.80 6,766.73 5,468.68
商誉账面原值 1.29 25,061.20 8,233.27 1,531.32
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1)河南万顺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经对河南万顺的盈利能力及未来的现金流情况进行测试,未发现导致商誉减值的情形,因此不计提减值准备。
2)江苏中基
2017年度,江苏中基实现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444.34万元。2017 年末,公司对江苏中基的盈利能力及未来的现金流情况进行了测试,并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核,并由其出具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苏中基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8]第083号)。经测试,在2017年末,江苏中基有商誉减值的情形,因此计提商誉减值1,666.93万元。
2018 年末,公司对江苏中基的盈利能力及未来的现金流情况进行了测试,公司依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9]第174号)对2018年末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在2018年末,江苏中基未发现导致商誉减值的情形,因此不计提减值准备。
2019 年末,公司对江苏中基的盈利能力及未来的现金流情况进行了测试,公司依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0]第050号)对2019年末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在2019年末,江苏中基未发现导致商誉减值的情形,因此不计提减值准备。
3)东通光电和东通文具
2017 年末,公司对东通光电的盈利能力及未来的现金流情况进行了测试,并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核,并由其出具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汕头市东通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8]第085号)。经测试,在2017年末,东通光电未发现导致商誉减值的情形,因此不计提减值准备。
2017 年末,公司对东通文具的盈利能力及未来的现金流情况进行了测试,并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核,并由其出具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8]第 084 号)。经测试,在 2017年末,东通文具未发现导致商誉减值的情形,因此不计提减值准备。
2019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人力和资金做好市场前景良好的功能性薄膜业务的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工作,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东通文具100%股权以9,682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李伟明先生,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东通文具股权。东通文具可收回金额为9,682万元,高于公司对其投资形成的账面价值,故东通文具2018年末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形。
2018 年末,公司对东通光电的盈利能力及未来的现金流情况进行了测试,并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核,并由其出具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汕头市东通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9]第173号)。经测试,在2018年末,东通光电有商誉减值的情形,因此计提商誉减值1,217.02万元。
2019 年末,公司对东通光电的盈利能力及未来的现金流情况进行了测试,并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核,并由其出具了《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汕头市东通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0]第049号)。经测试,在2019年末,东通光电有商誉减值的情形,因此计提商誉减值707.65万元。
4)光彩新材
光彩新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9月实现并表,形成的商誉值相对较小,目前光彩新材经营现金流情况稳定,且2019年超额完成业绩承诺。经公司测试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未低于其账面价值,因此,对收购光彩新材形成的商誉不计提减值准备。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具体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预付工程设备款 14,799.03 18,351.36 6,924.75 426.74
合计 14,799.03 18,351.36 6,924.75 426.74
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的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本次拟募集资金投向的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相关生产设备陆续开始采购,由此导致预付工程设备款有所增加。
3、财务性投资分析
(1)自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3月2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铝箔产品主要以出口销售为主,出口销售往来主要以外币结算,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通过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目的是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系风险管理手段和措施,并非为了获得投资收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运用金融衍生品交易工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其中利用银行授信额度不需要缴纳保证金,银行授信额度不足部分按银行要求缴纳相应保证金,目前公司银行授信额度能够满足需求,无需缴纳保证金。
此外,公司铝加工业务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铝锭等大宗商品,因供需关系变化等因素,其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对于大宗商品铝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需求适时适量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0年1-6月,公司开展的铝期货合约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期货 初始投资成本2020年1-6月购 2020年1-6月 2020年1-6月 期末金额(保 资金来源
(保证金) 入金额 售出金额 累计投资收益 证金)
铝期货合约 773,777.54 7,567,000.00 7,272,929.37 -294,070.63 479,706.91 自有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开展铝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账户余额为479,706.91元(报表列入其他货币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未持有期货合约仓位。
经自查,比照上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题》关于财务性投资的规定,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2)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相关科目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6月30日账面价值(元) 财务性投资金额
货币资金 1,052,299,479.5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其他应收款 306,418,057.4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110,603,674.66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487,687.5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7,990,264.39 -
合计 1,637,799,163.59 -
1)货币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1,052,299,479.50元,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向银行取得借款缴纳的保证金,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银行存款中核算有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短期理财余额11,950万元。该等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系保本浮动型产品,该产品安全性高、收益相对稳定(参考年化收益率为3.05%至3.65%)、且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306,418,057.46元,主要包括员工持股认购金、应收出口退税款、保证金、员工备用金等,除员工持股认购金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外,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系采用公司自行管理模式,公司收到员工持股认购金时计入其他应付款,转入员工持股账户购买公司股票时计入其他应收款,不属于公司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借予他人款项为其他应收款中的职工备用金35.60万元,不存在向他人收取利息的应收款项,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类的借予他人款项。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10,603,674.66元,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预缴所得税,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投资工具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20,487,687.58元。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于2016年对北京众智同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智同辉”)进行的战略投资。众智同辉主营业务为调光玻璃和调光膜的研究、生产和销售,公司的功能性薄膜产品是众智同辉的原材料。公司投资北京众智同辉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延伸公司在功能性薄膜业务的产业链,拓宽功能性薄膜产品的应用范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此外,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2,048.77万元,仅占公司2020年6月末净资产338,990.19万元的0.60%。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47,990,264.39元,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相关科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账面价值均为0,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公司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及其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各项负债金额、负债结构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319,548.44 85.82% 301,568.25 86.82% 261,792.93 74.52% 253,698.49 91.38%
非流动负债 52,779.51 14.18% 45,768.51 13.18% 89,510.64 25.48% 23,923.00 8.62%
负债合计 372,327.95 100% 347,336.76 100% 351,303.57 100% 277,621.49 100%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总负债规模分别为277,621.49万元、351,303.57万元、347,336.76万元和372,327.95万元,负债规模略有波动,但总体呈现增长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在70%以上。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利于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
2018年末,公司负债总规模比2017年底增加73,682.08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18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92,165.50万元导致。
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规模与2018年末基本持平。
2020年6月末,公司负责规模较2019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规模分别增加所致。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负债金额、结构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14,087.15 35.70% 98,112.86 32.53% 72,489.80 27.69% 92,136.98 36.32%
应付票据 148,243.33 46.39% 142,463.44 47.24% 115,289.46 44.04% 96,892.58 38.19%
应付账款 23,884.31 7.47% 19,674.41 6.52% 28,995.47 11.08% 29,719.28 11.71%
预收款项 1,324.62 0.44% 998.54 0.38% 1,408.79 0.56%
合同负债 1,477.37 0.46%
应付职工薪酬 1,227.84 0.38% 1,237.86 0.41% 1,395.08 0.53% 1,718.27 0.68%
应交税费 1,190.33 0.37% 2,689.21 0.89% 2,143.97 0.82% 1,706.41 0.67%
其他应付款 24,447.33 7.65% 26,319.31 8.73% 34,761.33 13.28% 24,616.18 9.70%
其中:应付利息 383.13 0.13% 407.02 0.16% 320.29 0.13%
一年内到期的非 9,746.54 3.23% 5,719.28 2.18% 5,500.00 2.17%
流动负债 4,990.77 1.56%
流动负债合计 319,548.44 100.00% 301,568.25 100% 261,792.93 100% 253,698.49 100%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
(1)借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借款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信用借款 36,000.00 23,000.00 22,800.00 17,800.00
抵押借款 21,200.00 23,880.00 18,530.00 25,700.00
保证借款 49,820.76 48,731.90 26,710.38 46,095.48
短期借款 质押借款 2,547.52 2,500.96 4,449.42 2,541.50
票据贴现 4,244.97
加:应付利 273.90
息
小计 114,087.15 98,112.86 72,489.80 92,136.98
一年内到期 一 年 内 到
的非流动负 期 的 非 流 4,990.77 9,746.54 5,719.28 5,500.00
债 动负债
质押借款 19,400.00 19,400.00 4,800.00 6,800.00
保证借款 20,000.00 13,000.00 10,500.00 14,000.00
长期借款 加:应付利
息 57.52
小计 39,457.52 32,400.00 15,300.00 20,800.00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合计 158,535.44 140,259.40 93,509.08 118,436.98
报告期内,公司借款规模略有波动,但总体呈现增长趋势。
2018年末,公司借款比2017年末减少25,147.18万元。借款减少的主要系江苏中基2018年经营现金流较为充裕,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使得借款规模减少。
2019年末,公司借款比2018年末增加46,750.32万元。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江苏中基利用自有资金对安徽美信增资 25,000 万元后,为确保江苏中基生产活动正常运转,向银行申请流动贷款;二是公司向银行申请 24,500万元并购贷款,用于支付购买江苏中基剩余31%股权对价款。上述原因使得2019年借款规模增加。
2020年6月末,公司借款比2019年末增加18,276.04万元。借款增加主要系短期借款中的信用借款增加 13,000 万元,长期借款中的保证借款增加 7,000万,上述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支付的情况。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42,093.33 125,963.44 96,696.38 77,979.60
信用证 6,150.00 16,500.00 18,593.08 18,912.98
应付票据合计 148,243.33 142,463.44 115,289.46 96,892.58
贸易业务收入 68,268.72 119,215.12 80,547.19 38,624.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类型(纸类贸易)的增加及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付票据有较大幅度增长,分析见“1、流动资产分析”之“(4)预付款项”。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1年以内(含1年) 22,849.87 18,582.10 24,724.39 25,655.69
1年以上 1,034.44 1,092.31 4,271.08 4,063.59
合计 23,884.31 19,674.41 28,995.47 29,719.28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9,719.28万元、28,995.47万元、19,674.41万元和23,884.3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71%、11.08%、6.52%和7.4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应付账款规模有所下降,主要系采用票据结算账款较多,以及支付前期应付未付设备款所致。
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应付账款 账龄
余额的比例
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购铝板带款 1,550.12 7.88% 1年以内
汕头市永嘉有限公司 购纸款 888.58 4.52% 1年以内
龙口南山铝压延新材料有限公司 购铝板带款 883.40 4.49% 1年以内
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 购纸款 687.11 3.49% 1年以内
烟台南山铝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购铝卷款 538.32 2.73% 1年以内
合计 4,547.53 23.11%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应付账款 账龄
余额的比例
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 铝板款 2,545.49 10.66% 1年以内
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铝板款 1,778.66 7.45% 1年以内
汕头市永嘉有限公司 原纸款 1,424.63 5.96% 1年以内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铝板款 1,083.36 4.54% 1年以内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 工程款 911.33 3.82% 1年以内
有限公司
合计 7,743.47 32.42%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付款 24,447.33 25,936.18 34,354.31 24,295.89
应付利息 - 383.13 407.02 320.29
合计 24,447.33 26,319.31 34,761.33 24,616.18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4,616.18万元、34,761.33万元、26,319.31万元和24,447.3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0%、13.28%、8.73%和7.6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核算的内容为员工持股认购金、应付未付股权转让款等。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保证金 439.35 216.00 186.28 50.27
员工持股认购款 22,106.59 22,454.62 23,150.56 23,832.65
其他款项 1,901.39 3,265.56 11,017.48 412.98
合计 24,447.33 25,936.18 34,354.31 24,295.89
如上表所示,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款系公司于2017年实施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该持股计划的资金由公司集中收付结算,当公司收到员工持股认购资金时,公司记入其他应付款核算所致。
其他款项,2018年末较2017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2018年9月公司收购江苏中基剩余31%股权,截至2018年末尚有10,590.00万元未支付所致;2019年末较2018年末规模有所下降,主要系已支付购买江苏中基剩余31%股权转让款所致。
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其他应付账 账龄
款余额的比例
员工持股认购款 员工持股认购金 22,454.62 86.58% 2至3年
王伟群 借款 1,126.50 4.34% 1-2年
吴嘉子 借款 900.00 3.47% 2-3年以上
郑育文 借款 435.00 1.68% 1-2年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其他应付账 账龄
款余额的比例
北京载诚科技有限公司 押金 200.00 0.77% 1年以内
合计 25,116.12 96.84%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万元) 占其他应付账 账龄
款余额的比例
员工持股认购款 员工持股认购金 22,106.59 90.43% 2-3年
王伟群 借款 926.50 3.79% 1-2年
郑育文 借款 435.00 1.78% 1-2年
北京载诚科技有限公司 押金 200.00 0.82% 1-2年
朱伟绩 借款 162.70 0.67% 1-2年
合计 23,830.79 97.48%
2、非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39,457.52 74.76% 32,400.00 70.79% 15,300.00 17.09% 20,800.00 86.95%
应付债券 10,678.69 20.23% 10,592.68 23.14% 70,921.33 79.23%
长期应付款 15.33 0.03% 15.33 0.03% 113.73 0.13%
预计负债 140.71 0.27% 140.71 0.31% 140.71 0.16%
递延收益 2,487.27 4.71% 2,619.80 5.72% 2,884.87 3.22% 3,123.00 13.05%
递延所得税 150.00 0.17%
负债
非流动负债 52,779.51 100.00% 45,768.51 100% 89,510.64 100% 23,923.00 100%
合计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长期借款 质押借款 19,400.00 19,400.00 4,800.00 6,800.00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保证借款 20,000.00 13,000.00 10,500.00 14,000.00
加:应付利息 57.52
合计 39,457.52 32,400.00 15,300.00 20,8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支付的情况。
长期借款的波动分析详见本节“六、公司财务状况分析”之“(二)公司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及其分析”之“1、流动负债分析”之“(1)借款”。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可转换公司债券账面价值- 10,605.43 10,592.68 70,921.33
万顺转债123012
加:应付债券利息 73.25
合计 10,678.69 10,592.68 70,921.3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3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公开发行了95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92,165.50,并于2018年8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万顺转债”,债券代码“12301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转债自2019年1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初始确认时,公司将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其中计入权益部分的金额为23,259.91万元,截至2018年末可转债账面价值为70,921.33万元。
2020年1-6月,随着此次发行的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公司部分债券持有者陆续行使转股权转为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6月末可转债账面价值10,678.69万元。
(3)递延收益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3,123.00万元、2,884.87万元、2,619.80万元和2,487.27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3.05%、3.22%、5.72%和4.71%,均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21 1.28 1.33 1.12
速动比率(倍) 1.02 1.09 1.07 0.84
资产负债率(合并) 51.96% 50.20% 56.02% 49.70%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14,474.07 40,320.23 42,400.13 32,658.43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3 2.66 3.08 3.03
1、偿债能力分析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70%、56.02%、50.20%和51.9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处于合理状态,长期偿债风险较小。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2、1.33、1.28和1.21,速动比率分别为0.84、1.07、1.09和1.02,流动比率略有波动,但整体来看,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逐步增强。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32,658.43万元、42,400.13万元、40,320.23万元14,474.07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03倍、3.08、2.66和1.43倍,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充足,利息保障倍数较高,能够满足公司支付利息和偿还债务的要求。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从银行获得共计351,75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89,590.84万元额度尚未使用,仍具备一定的间接融资能力。
2、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公司的业务主要由纸包装材料、铝箔和功能性薄膜三部分业务组成,报告期内,公司的铝箔业务占比在50%以上,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证券名称 2020年 2019 2018 2017 2020年 2019 2018 2017 2020年 2019 2018 2017
6月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6月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6月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云铝股份 0.34 0.44 0.46 0.55 0.16 0.28 0.27 0.31 68.21 68.23 75.44 69.53
明泰铝业 3.21 2.85 1.96 1.66 2.43 2.11 1.50 1.25 35.95 38.26 34.74 36.14
鼎胜新材 0.98 1.01 1.16 0.95 0.69 0.72 0.77 0.63 72.81 71.26 59.31 70.38
常铝股份 1.19 1.18 1.08 1.09 0.80 0.78 0.76 0.81 51.70 49.57 54.62 49.70
南山铝业 1.85 2.08 2.38 2.01 1.52 1.61 1.81 1.40 24.67 24.13 23.02 24.72
平均值 1.51 1.51 1.41 1.25 1.12 1.10 1.02 0.88 50.67 50.29 49.43 50.09
万顺新材 1.21 1.28 1.33 1.12 1.02 1.09 1.07 0.84 51.95 50.20 56.02 49.70
注:上市公司相关数据根据其定期报告数据计算取得。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值,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同行业平均值,公司的偿债指标处于合理范围内。总体来说,公司当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偿债能力较好。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指标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证券名称 2020年 2019 2018 2017 2020年 2019 2018 2017 2020年 2019 2018 2017
1-6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1-6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1-6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南山铝业 4.78 10.48 9.59 10.56 1.74 3.26 3.41 3.15 0.18 0.40 0.41 0.38
明泰铝业 8.91 19.46 21.33 22.27 3.17 7.45 9.41 8.53 0.61 1.34 1.48 1.42
鼎胜新材 3.45 7.74 8.22 8.42 2.34 5.36 5.73 5.58 0.41 1.02 1.25 1.14
云铝股份 58.10 88.96 78.31 76.59 2.96 5.70 4.76 4.99 0.30 0.63 0.59 0.65
常铝股份 1.67 4.59 4.44 4.80 1.35 3.46 3.69 3.79 0.28 0.70 0.64 0.66
平均值 2.56 6.16 6.33 6.61 2.31 5.05 5.40 5.21 0.36 0.82 0.87 0.85
万顺新材 1.91 3.94 3.99 3.82 3.40 6.13 5.20 4.17 0.32 0.68 0.70 0.63
注:云铝股份、南山铝业,除了销售铝箔外,产品还有铝箔的上游产品铝锭,行业中铝锭的收款方式通常以现款结算较多,因此其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明泰铝业70%以上收入来源于铝板带销售,行业中铝板带销售账期一般为1-2个月,账期较短。此处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时,未将云铝股份、南山铝业和明泰铝业包括在内。
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资产周转指标略低,但都较为稳定。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82次、3.99次、3.94次、1.91次。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其主要影响因素为:(1)公司涉及三大业务领域,在我国烟草行业调控的背景下,公司纸包装材料行业客户的回款受到了影响。(2)在铝箔业务方面,公司加大了国内市场的开拓,国内市场应收账款的回收期略长于国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在营业收入逐年增加的同时,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密切关注原材料价格的变动趋势,适时适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逐步上升。从公司业务来看,公司铝箔和纸包装材料业务的产品规格都较多,增加了公司的备货量,使存货周转率略低于上述同行业平均水平。
七、盈利能力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变动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225,028.60 445,215.56 416,879.19 321,280.82
营业成本 204,509.07 390,631.22 360,375.21 277,576.12
营业利润 2,175.55 14,724.17 17,038.03 11,139.01
利润总额 2,699.18 16,110.43 18,082.49 11,837.50
净利润 2,868.82 12,321.30 14,158.10 9,033.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501.16 13,437.44 12,181.82 7,961.97
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纸包装材料、铝箔、功能性薄膜”三大业务。2017年度,公司又新增纸类贸易业务,对公司主营业务形成有益补充。
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7.72%、14.96%、29.91%。
2020年1-6月,公司除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58%外,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主要是本期受疫情影响、大宗商品及国内外铝锭价出现了较大波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产品的销售利润。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 217,404.43 96.61% 441,585.90 99.18% 410,880.68 98.56% 316,925.13 98.64%
入
其他业务收 7,624.17 3.39% 3,629.66 0.82% 5,998.52 1.44% 4,355.70 1.36%
入
合计 225,028.60 100.00% 445,215.56 100% 416,879.19 100% 321,280.82 1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及废品销售收入和固定资产租赁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分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主要产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纸包装材 复合纸/ 22,785.10 10.48% 54,385.77 12.32% 59,069.61 14.38% 61,165.62 19.30%
料业务 转移纸
铝加工业 铝箔 120,975.65 55.65% 251,009.32 56.84% 260,948.21 63.51% 202,961.57 64.04%
务
功能性薄 功能性 1,820.55 0.84% 8,354.24 1.89% 7,478.35 1.82% 11,310.68 3.57%
膜业务 薄膜
贸易业务 纸类 68,268.72 31.40% 119,215.12 27.00% 80,547.19 19.60% 38,624.17 12.19%
其他业务 其他 3,554.42 1.63% 8,621.45 1.95% 2,837.32 0.69% 2,863.09 0.90%
合计 217,404.43 100% 441,585.90 100% 410,880.68 100% 316,925.13 1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纸包装材料、铝加工和功能性薄膜三部分业务组成。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这三部分业务的占比分别为86.91%、79.71%、71.05%和66.97%。
贸易业务主要为公司2017年度新增的纸贸易业务,纸贸易规模逐年增加,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纸贸易下游客户虽同为纸类贸易商,但其大部分销售的纸张面对的是纸张应用的终端客户,同时,公司也会不定期派业务人员考察下游客户的仓库、办公场所等,确保其处于良性运营状态;(2)纸贸易业务可通过销售回款的账期短于采购时支付给供应商应付票据的兑付时间差,获取该部分运营资金,供公司日常经营使用;(3)新增纸类贸易业务新增了公司纸张采购量,维护了晨鸣纸业等优质供应商长期友好稳定的合作关系;(4)新增的纸类贸易业务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有益补充。
其他业务2017年和2018年主要为东通文具业务收入,2019年主要为玻璃制品、印刷油墨等销售收入。2020年1-6月,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2019年同期增加79,228,675.88元,增长243.35%,主要是公司于2019年9月完成对光彩新材收购,2020年1-6月将光彩新材的营业收入计入合并报表中的其他业务收入,同时2020年1-6月安徽美信销售外购铝坯料收入计入合并报表中的其他业务收入。
3、营业收入按地区分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内 157,971.51 70.20% 319,226.77 72.29% 253,866.58 61.79% 204,243.66 64.45%
国外 67,057.09 29.80% 122,359.13 27.71% 157,014.10 38.21% 112,681.47 35.55%
合计 225,028.60 100% 441,585.90 100% 410,880.68 100% 316,925.13 100%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销售的产品以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生产的铝箔产品为主。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国外销售金额出现波动。2018年较2017年增长,主要系2018年度国内铝锭原材料长江有色报价大部分时间低于伦铝LME报价,江苏中基铝锭按照长江有色报价购入,按照伦铝LME加加工费金额出口卖出,即销售单价有所提高。同时,2018 年外销量也有所增加,在销售单价和销售量均提高的背景下,导致2018年外销金额增加;2019年较2018年下降,主要系2019年度伦铝LME报价处于最近三年低位,即销售单价影响本期外销规模。2020年1-6月,国外销售同比增长14.69%,主要系本期出口量增加所致。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无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97,615.26 96.63% 387,614.25 99.23% 355,058.03 98.52% 273,373.15 98.49%
其他业务成本 6,893.81 3.37% 3,016.97 0.77% 5,317.18 1.48% 4,202.98 1.51%
合计 204,509.07 100.00% 390,631.22 100% 360,375.21 100% 277,576.12 1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成本。
2、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行业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5,799.43 89.36% 37,095.14 89.54% 41,537.04 89.69% 42,938.07 88.68%
直接人工 500.28 2.83% 1,192.57 2.88% 1,312.16 2.83% 1,433.29 2.96%
纸包装材 制造费用 1,381.14 7.81% 3,143.04 7.59% 3,462.07 7.48% 4,047.50 8.36%
料业务 其中:折
旧费 434.12 2.46% 891.54 2.15% 1,078.49 2.33% 1,303.89 2.69%
小计 17,680.84 100% 41,430.75 100% 46,311.27 100% 48,418.86 100%
直接材料 94,329.97 87.39% 187,247.14 86.94% 190,583.31 85.90% 156,328.92 88.51%
直接人工 2,717.89 2.52% 5,276.42 2.45% 5,941.88 2.68% 3,886.19 2.20%
铝加工业 制造费用 10,891.61 10.09% 22,844.34 10.61% 25,337.99 11.42% 16,399.07 9.29%
务 其中:折
旧费 4,298.73 3.98% 8,822.05 4.10% 9,873.02 4.45% 7,821.32 4.43%
小计 107,939.47 100% 215,367.90 100% 221,863.17 100% 176,614.18 100%
功能性薄 直接材料 565.04 29.93% 4,030.20 51.50% 2,668.80 48.40% 4,658.33 57.25%
膜业务 直接人工 133.61 7.08% 399.84 5.11% 270.30 4.90% 355.31 4.37%
行业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制造费用 1,189.46 63.00% 3,396.13 43.39% 2,575.02 46.70% 3,122.58 38.38%
其中:折 777.63 41.19% 2,207.79 28.21% 1,724.41 31.27% 1,853.20 22.78%
旧费
小计 1,888.11 100% 7,826.17 100% 5,514.13 100% 8,136.22 100%
贸易业务 小计 67,408.33 100% 116,294.70 100% 79,692.81 100% 38,230.36 100%
其他业务 小计 9,592.32 100% 6,694.73 100% 1,676.65 100% 1,973.52 100%
合计 204,509.07 100% 387,614.25 100% 355,058.03 100% 273,373.15 100%
报告期内,公司纸包装材料业务和铝箔业务的成本构成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薄膜业务的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出现波动,但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制造费用占比在波动中提高。出现上述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1)功能薄膜品类较多,不同品类产品原材单价存在差异,且不同品类产品原材料占比也存在差异;(2)随着功能膜设备陆续投产,折旧费用增加了制造费用占比。
(四)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贡献度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贡献度
纸包装材料业务 22,785.10 17,680.84 5,104.26 25.79 22.40 2.35 54,385.77 41,430.75 12,955.02 24.00 23.82 2.93
铝加工业务 120,975.65 107,939.47 13,036.18 65.88 10.78 6.00 251,009.32 215,367.90 35,641.42 66.04 14.20 8.07
功能性薄膜业务 1,820.55 1,888.11 -67.56 -0.34 -3.71 -0.03 8,354.24 7,826.17 528.07 0.98 6.32 0.12
贸易业务 68,268.72 67,408.33 860.39 4.35 1.26 0.40 119,215.12 116,294.70 2,920.42 5.41 2.45 0.66
其他业务 3,554.42 2,698.51 855.90 4.33 24.08 0.39 8,621.45 6,694.73 1,926.72 3.57 22.35 0.44
合计 217,404.43 197,615.26 19,789.17 100.00 9.10 9.10 441,585.90 387,614.25 53,971.65 100 12.22 12.22
单位:万元/%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毛利率贡献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率 度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贡献度
纸包装材料业务 59,069.61 46,311.27 12,758.34 22.86 21.60 3.11 61,165.62 48,418.86 12,746.76 29.27 20.84 4.02
铝加工业务 260,948.21 221,863.17 39,085.04 70.02 14.98 9.51 202,961.57 176,614.18 26,347.38 60.50 12.98 8.31
功能性薄膜业务 7,478.35 5,514.13 1,964.22 3.52 26.27 0.48 11,310.68 8,136.22 3,174.45 7.29 28.07 1.00
1-1-97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毛利率贡献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率 度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贡献度
贸易业务 80,547.19 79,692.81 854.38 1.53 1.06 0.21 38,624.17 38,230.36 393.81 0.90 1.02 0.12
其他业务 2,837.32 1,676.65 1,160.67 2.08 40.91 0.28 2,863.10 1,973.52 889.58 2.04 31.07 0.28
合计 410,880.68 355,058.03 55,822.65 100 13.59 13.59 316,925.13 273,373.15 43,551.98 100 13.74 13.74
注:毛利率贡献度=各业务毛利率*各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1-98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纸包装材料业务作为公司传统成熟业务板块,毛利贡献较为稳定。
铝加工业务毛利,2018年较2017年增加12,737.66万元,增长48.35%,主要原因如下:(1)铝加工业务收入2018年较2017年增长28.57%;(2)安徽美信和华丰铝业产能逐步释放,铝加工业务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效应显现,逐渐贡献业绩;(3)2018 年度内铝锭原材料长江有色报价大部分时间低于伦铝 LME报价,江苏中基铝锭按照长江有色报价购入,按照伦铝LME加加工费金额出口卖出,增厚铝加工业务毛利。2019年较2018年略有下降,主要系2019年度伦铝LME报价处于最近三年低位,压缩毛利空间所致。
铝加工业务2020年1-6月毛利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铝加工主要产品铝箔的业务模式为采购原材料铝箔坯料的价格主要以长江有色铝锭交易价格为基准确定,公司出口铝箔的销售价格主要以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铝锭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定价,以LME铝锭价加上加工费的形式进行结算;国内铝箔销售价格则主要以长江有色锭价加上加工费的形式进行结算。基于铝箔业务模式,影响铝加工业务毛利率下滑的主要是2020年第一季度大宗商品铝锭价下跌,导致公司使用前期采购高铝锭价格的库存产品成本无法全部转移至客户带来一定的毛利损失。同时,2020年上半年LME铝锭价长期低于长江有色铝锭价,也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铝箔出口业务销售毛利率产生了负面影响。
功能性薄膜业务毛利逐年下降,一方面是因消费电子产品触控屏市场走向饱和,激烈的竞争带来导电膜市场价格与份额的下降,产销量下降同时带来固定费用分摊成本加大;另一方面,公司为提前抢占阻隔膜市场,前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购买的电子束蒸镀设备未到位前,利用现有磁控溅镀设备生产阻隔膜,由于设备加工速度极低,导致生产成本高于产品售价。2020年1-6月,功能性薄膜业务毛利为负数,主要系产能利用率较低和电子束真空卷绕镀膜设备未到位前,利用效率较低的磁控溅镀设备生产阻隔膜的生产成本较高所致。
贸易业务毛利逐年上升,主要与公司纸贸易收入规模逐年增长和2019年毛利率提升有关。2019年纸贸易业务毛利较高,主要系相较于以前年度现金回款,本年度增加了票据回款,票据回款模式下销售单价相应提高。另外随着贸易规模的增大,2019年末供应商根据全年采购情况给与公司部分超额返利等优惠政策,以上原因导致公司纸贸易业务2019年度毛利较高。
其他业务毛利2017年和2018年为东通文具业务收入构成;2019年系玻璃制品、印刷油墨收入构成;2020年1-6月系玻璃制品、印刷油墨及安徽美信销售外购铝坯料收入等构成。
2、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分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74%、13.59%、12.22%、9.10%,呈现下降走势:
(1)2018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尽管纸包装材料业务毛利率上升0.76%,但由于纸包装材料业务收入占比下降,导致其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为-0.92%;铝加工业务毛利率上升2.00%,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为1.20%;功能性薄膜业务毛利率下降1.80%,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为-0.52%,以上业务的综合影响成为了公司2018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与上年基本持平的主要因素。
(2)2019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下降1.37%。其中,尽管纸包装材料业务毛利率上升2.22%,但由于纸包装材料业务收入占比下降,导致其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为-0.17%;铝加工业务毛利率下降0.78%,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为-1.44%;功能性薄膜业务毛利率下降 19.94%,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为-0.36%;纸贸易业务毛利率上升1.39%,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为0.45%,以上业务的综合影响成为了公司2019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与上年下降的主要因素。
(3)2020年1-6月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下降明显,主要系收入占比较大的铝加工业务(收入占比55.65%)和纸贸易业务(收入占比31.40%)毛利率下滑较大所致。
3、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1)纸包装材料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纸包装材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84%、21.60%、23.82%和22.40%。报告期内毛利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有所下调。同时,报告期内,毛利率较高的产品销售占比有所增加。
烟包装材料的生产和研发代表了纸包装材料行业的最高水平,公司作为烟包装材料的知名供应企业,进入其他社会产品包装市场延展性强。随着电子产品、日化等行业的发展拉动,社会产品包装市场需求增速得以保证、市场空间巨大。
(2)铝加工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铝加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98%、14.98%、14.20%和10.78%,2020年1-6月毛利率下滑明显。
2017年度,公司铝加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公司2014年和2017年收购的江苏华丰和安徽美信效益尚未完全释放
2014年收购江苏华丰60%股权,江苏华丰年产5万吨的冷轧项目厂房生产线于2015年建设完成,2016年冷轧项目进入试运行和设备安装调试阶段。2017年4月,公司收购安徽美信100%股权。江苏华丰和安徽美信为江苏中基生产铝箔提供部分原材料铝板带,但上述两家公司在2017年基本处于产线调整和试产阶段、产量较低,与江苏中基的协同效益尚未完全释放。因此,2017 年江苏华丰和安徽美信产品的毛利率较低,降低了公司铝加工业务2017年的毛利率水平。
②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
由于公司铝加工业务产品境外销售业务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 30%左右,且以外币美元结算为主,因此,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变动也影响了铝加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基于公司铝箔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定价模式,公司毛利率与汇率变动呈现一定相关性,即当人民币贬值时,铝加工业务毛利率处于上升的趋势,反正,处于下降的趋势。
2017年,人民币兑美元持续持续升值,由此影响公司2017年铝加工业务毛利率水平。
2020年1-6月,公司铝加工业务毛利率下滑明显,主要原因为:公司铝加工主要产品铝箔的业务模式为采购原材料铝箔坯料的价格主要以长江有色铝锭交易价格为基准确定,公司出口铝箔的销售价格主要以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铝锭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定价,以LME铝锭价加上加工费的形式进行结算;国内铝箔销售价格则主要以长江有色锭价加上加工费的形式进行结算。基于铝箔业务模式,影响铝加工业务毛利率下滑的主要是2020年第一季度大宗商品铝锭价下跌,导致公司使用前期采购高铝锭价格的库存产品成本无法全部转移至客户带来一定的毛利损失。同时,2020年上半年LME铝锭价长期低于长江有色铝锭价,也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铝箔出口业务销售毛利率产生了负面影响。
(3)功能性薄膜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功能性薄膜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07%、26.27%、6.32%和-3.71%。
2019 年毛利率出现大幅下跌,一方面是由于毛利率较高的节能膜产品销售下降,该业务销售收入占功能性薄膜业务总收入的比例由 2018 年的 52%降到2019年的22%;另一方面,公司为提前抢占阻隔膜市场,在前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购买的电子束真空卷绕镀膜设备未到位前,利用现有磁控溅镀设备生产阻隔膜,该业务销售收入占功能性薄膜业务总收入的比例由 2018 年的 2%提升至7%,但由于现有设备加工速度极低,客观上导致制造成本高居不下。
2020年1-6月,功能性薄膜业务毛利率为负数,主要系产能利用率较低和电子束真空卷绕镀膜设备未到位前,利用效率较低的磁控溅镀设备生产阻隔膜的生产成本较高所致。
(4)纸贸易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纸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2%、1.06%、2.45%和1.26%。
2019 年纸贸易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系相较于以前年度现金回款,本年度增加了票据回款,票据回款模式下销售单价相应提高。另外随着贸易规模的增大,2019 年末供应商根据全年采购情况给与公司部分超额返利等优惠政策,以上原因导致公司纸贸易业务2019年度毛利率较高。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期间费用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明细及各自占营业收入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销售费用 3,859.35 8,897.18 8,127.64 7,283.41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1.72% 2.00% 1.95% 2.27%
管理费用 4,589.04 9,650.19 9,309.58 8,094.14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2.04% 2.17% 2.23% 2.52%
研发费用 6,379.95 12,870.36 11,392.39 7,808.25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2.84% 2.89% 2.73% 2.43%
财务费用 2,407.90 6,355.02 7,232.91 7,581.72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1.07% 1.43% 1.74% 2.36%
期间费用合计 17,236.24 37,772.75 36,062.52 30,767.52
总费用率 7.66% 8.49% 8.65% 9.58%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8%、8.65%、8.49%和7.66%。报告期内,因为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高于期间费用的增长幅度,期间费用总费用率趋于下降趋势。
(1)销售费用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工资薪酬、运输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等构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7,283.41万元、8,127.64万元、8,897.18万元、3,859.35万元,其增长趋势与公司销售规模增长趋势相同。公司销售费用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纸贸易业务销售费用率较低,拉低了整体销售费用率水平。纸贸易业务面对的主要是国内下游客户,运输费用由上游纸张生产企业承担,贸易业务模式下公司销售人员较少,上述因素导致公司整体销售费用率较低。
(2)管理费用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费及摊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中介机构费等构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8,094.14万元、9,309.58万元、9,650.19万元、4,589.04万元,随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年扩大,管理费用金额逐年有所增长,但管理费用率有所下降。
(3)研发费用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费和折旧摊销等构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808.25万元、11,392.39万元、12,870.36万元、6,379.95万元。为了保持公司技术先进性,公司持续在研发投入方面加大投入,以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回报。
(4)财务费用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失、汇兑收益和手续费支出等构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7,581.72万元、7,232.91万元、6,355.02万元、2,407.9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息支出 2,927.52 6,649.03 7,350.42 5,511.21
减:利息收入 813.53 1,120.08 794.10 466.31
(1)利息净支出 2,113.99 5,528.95 6,556.32 5,044.90
汇兑损失 49.31 40.75 434.21 1,944.48
减:汇兑收益 321.02 688.98 1,050.16 126.82
(2)汇兑净损失 -271.71 -648.23 -615.95 1,817.66
手续费支出 565.62 993.58 934.05 719.16
其他 - 480.72 358.49
合计 2,407.90 6,355.02 7,232.91 7,581.72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波动主要与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和手续费支出有关。
1)利息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适时向金融机构进行借款、票据贴现和质押,以满足生产经营和投资的需要。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利息净支出分别为5,044.90万元、6,556.32万元、5,528.95万元、2,113.99万元,与公司的借款情况和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较为一致。
2)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大幅波动的原因
公司铝箔产品以销售海外为主,海外业务往来主要以外币结算。报告期内,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使得公司存在较大的汇兑损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汇兑净损失的金额分别为1,817.66万元、-615.95万元、-648.23万元、-271.7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由于公司外币结算的币种主要以美元为主,现结合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走势、并结合报告期各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来进行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的走势图如下: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A.2017年,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累计升值了4028个基点,幅度达到5.81%。由于公司境外销售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5%以上,且2017年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大于外币货币性负债,因此形成了1,817.66万元的汇兑净损失。
B.2018年和2019年,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总体呈现贬值趋势,且2018年末和2019年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均大于外币货币性负债,汇兑收益冲减财务费用,由此分别形成了-615.95万元和-648.23万元的汇兑净损失。
C.2020年1-6月,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总体呈现贬值趋势,汇兑收益冲减财务费用,由此形成了-271.71万元的汇兑损失。
3)手续费支出情况
公司手续费支出的主要内容为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和敞口费(部分银行收取)、信用证手续费及划款手续费等内容。
2、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由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或信用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商誉减值损失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1,341.87 2,176.65 2,430.39 340.21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或 1,140.04 561.40 699.07 -1,558.18
信用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201.83 486.95 514.30 231.46
商誉减值损失 - 707.65 1,217.02 1,666.9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20.65 - -
资产减值损失/营业收入 0.60% 0.49% 0.58% 0.1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3、投资收益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分别确认投资收益-71.62万元、-356.80万元、2,368.14万元、-29.41万元。
2019年公司大额投资收益主要系出售东通文具100%股权产生。
4、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735.62 2,429.34 1,121.98 -150.71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910.72 1,632.18 761.17 1,191.13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 - - 457.30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29.41 5.69 -1.40 -24.22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33.31 255.08 861.01 -166.36
入和支出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1,650.24 4,322.30 2,742.76 1,307.14
的合计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9.66 910.22 392.54 312.54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1 28.38 -70.41 -447.11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 1,339.47 3,383.70 2,420.63 1,441.71
响数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2,161.69 10,053.74 9,761.19 6,520.26
司的净利润
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及其分别占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比例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 1,650.24 4,322.30 2,742.76 1,307.14
利润总额 2,699.18 16,110.43 18,082.49 11,837.50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61.14% 26.83% 15.17% 11.0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339.47 3,383.70 2,420.63 1,44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01.16 13,437.44 12,181.82 7,961.97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38.26% 25.18% 19.87% 18.11%
2017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1,191.13万元、江苏中基收购安徽美信股权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457.30万元、公司收到李伟明先生东通光电2016年的业绩补偿款298.27万元、公司应收李伟明先生东通光电和东通文具的2017年业绩补偿款389.92万元、江苏华丰对外担保偿付支出1,000万元。
2018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761.17万元、处置公司老厂房收益1,181.95万元、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计提1,000万元前期对外担保支出补偿款。
2019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1,632.18万元、转让东通文具100%股权收益2,460.64万元和收取保险理赔款及供应商材料质量问题索赔款等。
2020年1-6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910.72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收益735.62万元。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98.35 21,008.15 38,647.50 31,274.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923.72 -48,466.17 -20,578.99 -30,007.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97.09 27,090.43 27,458.92 5,895.0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2.68 481.54 180.54 -482.83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5.60 113.96 45,707.96 6,679.14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245,107.09 464,230.54 449,504.39 323,044.51
的现金
营业收入 225,028.60 445,215.56 416,879.19 321,280.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211,442.92 399,564.54 375,489.84 269,400.66
的现金
营业成本 204,509.07 390,631.22 360,375.21 277,576.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4,398.35 21,008.15 38,647.50 31,274.38
量净额
净利润 2,868.82 12,321.30 14,158.10 9,033.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1,529.53 8,686.85 24,489.39 22,240.78
量净额与净利润差额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274.38万元、38,647.50万元、21,008.15万元、24,398.35万元,整体水平良好。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指标分别达到1.01、1.08、1.04、1.09,公司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的指标分别为0.97、1.04、1.02、1.03,公司主营业务与现金流出较为匹配,运营正常,无拖欠供应商款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略有差异,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的主要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月
净利润 2,868.82 12,321.30 14,158.10 9,033.60
加:资产减值准备 1,341.87 2,176.65 2,430.39 340.2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8,316.89 16,666.09 16,204.09 14,506.10
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320.50 592.92 562.72 542.7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09.98 303.65 289.19 260.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736.29 22.88 -1,170.44 42.14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0.68 8.42 48.46 108.56
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927.52 6,649.03 7,169.88 5,998.4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9.41 -2,368.14 356.80 71.6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 -744.11 528.05 118.68 156.01
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 -150.00 150.00 -
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85.35 10,861.52 2,520.08 -4,535.5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5,520.71 -43,117.02 -21,005.96 -35,000.30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6,527.74 16,512.81 16,815.50 39,749.95
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98.35 21,008.15 38,647.50 31,274.3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的差异,主要源于各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折旧摊销、财务费用、各期存货的变动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等的变动。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7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基采用现金22,750万元收购安徽美信,扣除购买日安徽美信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后,当期因取得安徽美信支付的现金净额为22,558.15万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1,243.21万元、47,029.91万元和33,143.07万元,主要系陆续启动建设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支出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是向银行借款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取得的现金。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及现金分红的现金流出。
从报告期来看,公司的经营稳定、现金流结构合理,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支出情况详见本节“八、现金流量分析”之“(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将用于“年产 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具体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部分。
十、公司技术水平
(一)技术水平概述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目前已拥有发明专利 18项、实用新型专利168项,是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公司已培育形成一支经验丰富、研发能力强、开拓创新的人才队伍,建立起一套完整、先进可靠的生产作业规范体系,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是国内纸包装材料、铝箔和功能性薄膜行业的领先企业。
(二)截至报告期末在研发主要项目情况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开始时间 进展情况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开始时间 进展情况
1 光彩新材 提高UV转移油墨逆反射 2019年1月-2020年10月 处于小试阶
性能的研发和开发 段
2 技术中心 电子束蒸镀PET高阻隔 2019年1月-2020年12月 处于设计、
膜工艺的研究开发 小试阶段
3 包装材料 数码喷涂上胶工艺生产 2019年5月-2020年9月 处于中试阶
事业部 镭射卡纸的研究开发 段
4 光电科技 纳米级精密涂布式抗反 2019年9月-2020年-9月 送样阶段
分公司 射膜
(三)技术创新机制
1、完善的技术创新制度和程序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制度。通过制度规定,公司将产品创新战略纳入公司总体战略中,明确创新工作的战略定位,制订了中长期产品创新的方向、目标以及具体的措施,通过滚动性更新确保创新工作计划能够与公司总体战略发展匹配,并将创新能力及成果作为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根据研发制度确定合理的研发程序,对创新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对创新活动的关键节点持续进行创新评估。
2、完善的内外部培训机制
一方面,公司定期通过培训、讲座的方式将先进技术和产品发展趋势传达给研发人员;另一方面,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内部培训机制,定期安排部门内部、部门之间的关于技术和行业发展趋势的横向交流活动。
3、维持基础技术研究队伍的稳定性
公司目研发团队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负责密切跟踪研究与公司核心产品密切相关的关键技术,经过技术试验后,负责将研究成果用于产品开发,为各项目研发提供基础技术支持。公司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股权激励,形成畅通的层级晋升渠道,创造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氛围,使员工在创新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增强对公司的认同,从而保证研发团队的稳定。
4、与客户良性互动的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已经拥有了大量的行业客户,累积了应用需求,通过不断总结、提炼、深化这些应用需求,不断促进公司的产品升级换代,已形成一套良性互动的技术创新机制。
5、制定技术创新发展规划
研发部门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当前技术发展趋势和营销部门反馈的客户潜在需求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技术试验。
十一、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重大期后事项
(一)担保事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类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限
(万元) 度(万元)
江苏中基 120,000 104,949.50 2017-9-25至
2020-9-26
安徽美信 50,000 28,000 2019-12-5至
2024-12-4
公司对子公 万顺新材 万顺贸易 120,000 96,000 2018-7-18至
司的担保 连带责任 2025-12-31
广东万顺 5000 5000 担保 2020-1-1至
2024-12-31
光彩新材 5000 2600 2020-1-1至
2024-12-30
子公司对子 香港中基 20,000 1,650 2019-9-12至
公司的担保 江苏中基 2020-9-11
安徽美信 10,000 8,000 -
合计 330,000 246,199.50
(二)诉讼事项
1、公司子公司江苏华丰对外担保事项涉诉情况
在公司子公司江苏中基收购江苏华丰60%股权前,江苏华丰曾为徐州联通轻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轻合金”)向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为了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失,江苏中基、江苏华丰于2015年12月20日与联通轻合金的关联方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同意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苏华丰20%股权质押给江苏中基,对江苏华丰因上述借款担保责任可能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等)损失向江苏中基提供反担保。上述股权质押已在沛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质押担保登记手续。
因联通轻合金上述银行贷款到期未偿还,2017 年沛县农商行已诉至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该案件已于2017年11月11日经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判决借款人偿付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江苏华丰、王欣、师忠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鉴于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业已生效,联通轻合金未履行判决书下的还款义务,经江苏华丰、沛县农商行友好协商,就《民事判决书》项下债务的履行,达成如下《和解协议》:江苏华丰于2017年12月8日前支付沛县农商行借款本金1,000万元,打入沛县农商行指定账号,沛县农商行不再主张江苏华丰支付判决书项下借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费、公告费。2017年12月8日,江苏华丰已遵照《和解协议》约定支付沛县农商行借款本金1,000万元。
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自身借款纠纷涉诉,其持有江苏华丰的全部股权已被采取查封措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如法院未来对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华丰40%的股权采取执行措施,江苏中基可在质押权范畴之内享有对质押标的的优先受偿权。
为弥补江苏华丰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的损失,2017年12月26日江苏中基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向江苏中基赔偿1,000万元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华丰 20%的股权在上述 1,000 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一案,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2018年1月25日,江苏中基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件移送沛县人民法院处理。沛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8年10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如下:①判令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江苏中基1,000万元;②江苏中基对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华丰20%的股权在1,0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出上诉,现上述判决已生效,判决生效后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向江苏中基赔偿1,000万元,江苏中基已申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目前强制执行仍在进行中,执行立案案号:苏032执1009。
2、其他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三)其他或有事项、重大期后事项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2020年1月爆发以来,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中,公司以及上下游客户今年春节后复工时间较往年延迟,物流运输也受到冲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收益水平,影响程度取决于全球疫情防控的情况、持续时间及调控政策的实施。
2、江苏中基就反倾销、反补贴事项起诉美国案件的进展
2017年3月开始,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铝箔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覆盖江苏中基生产并对美国出口的铝箔产品。2018年3月5日,美国商务部颁布反倾销、反补贴征税令,宣布进口江苏中基铝箔产品的倾销幅度裁定为48.64%,反倾销保证金率裁定为37.99%,补贴率裁定为17.14%。
2018年7月,江苏中基就反倾销、反补贴事项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NITEDSTATE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分别对美国(UNITED STATES)提起诉讼,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已受理上述案件。
(1)反倾销案件进展
2019年11月1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判决重新裁决的结果,裁决江苏中基的倾销幅度由原裁定的48.64%降至48.30%。2020年3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做出判决,对美国商务部的重新裁决予以支持。
(2)反补贴案件进展
2020年1月2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判决重新裁决的结果,裁决江苏中基的补贴率由原裁定的17.14%降至6.46%。
2020年3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做出判决,对美国商务部的重新裁决予以支持。
根据上述江苏中基倾销幅度、补贴率重新裁决的判决结果,美国商务部将指导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调整江苏中基的反倾销保证金率及反补贴税率,具体调整幅度待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清关通知公布。
2020年8月,公司收到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调整反倾销保证金率及反补贴税率的相关文件,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调整江苏中基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基香港、控股子公司江苏华丰的反倾销保证金率为 48.30%;调整公司、江苏中基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基香港、控股子公司江苏华丰的反补贴税率为6.46%;在未收到进一步通知前,上述反倾销保证金率、反补贴税率保持有效。
本次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确认调整公司、江苏中基的反倾销保证金率、反补贴税率较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前略有下降,有利于促进美国市场订单的恢复。
十二、本次发行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发行人经营模式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业务状况的影响主要有:
(一)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和资产影响
公司现有募投项目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并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同时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助于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发行后对公司铝加工业务影响
公司现有铝加工业务产品主要以双零箔为主、单零箔为辅,主要生产软包铝箔、香烟铝箔、无菌包铝箔等有色金属复合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了食品、药品等等附加值相对较低的传统包装领域。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是在公司现有铝加工业务的基础上生产高精度电子铝箔项目,主要为单零铝,主要应用于铝电池正极和电池软包等高精度电子铝箔领域。因此,公司募投项目产品的产品类型、应用领域与公司现有铝加工业务产品的产品类型、主要应用领域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在现有铝加工业务领域上,通过引进国外先进装备,并依托公司现有的销售渠道和技术优势,抓住电子铝箔发展契机,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及产品精细度,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十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
上市以来,公司借力资本市场,积极实施以纸包装材料、铝加工、功能性薄膜为“三驾马车”的多元化发展战略,形成了以汕头为大本营,以江苏、安徽、河南、香港为战略要点的全国性战略布局,开创了纸包装材料、铝加工、功能性薄膜业务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新局面。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这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盈利能力的发展趋势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固定资产募投项目“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是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继续复制“依托新技术、切入新市场、获取新增长”发展路径的重要体现。公司将按照未来发展战略要求,凭借优秀的技术和研发优势、产品优势、管理机制优势、客户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等,在未来的经营中能够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随着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完成,公司高精度电子铝箔业务将进一步发展,公司业务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 141,914.43 63,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合计 168,914.43 9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构成
1、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
“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分一期4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92,469.79万元和二期3.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49,444.64万元。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1)一期4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一 建筑工程费 11,500.00
二 设备购置费 47,448.00
三 安装工程费 1,000.00
四 其他建设费用 3,868.19
建设投资小计 63,816.19
五 流动资金 28,653.60
项目投资 92,469.79
(2)二期3.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一 建筑工程费 800.00
二 设备购置费 25,224.00
三 安装工程费 645.00
四 其他建设费用 1,774.47
建设投资小计 28,443.47
五 流动资金 21,001.17
项目投资 49,444.64
(3)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合计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一 建筑工程费 12,300.00
二 设备购置费 72,672.00
三 安装工程费 1,645.00
四 其他建设费用 5,642.66
建设投资小计 92,259.66
五 流动资金 49,654.77
项目总投资 141,914.43
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投资总额中属于建设投资等资本性支出92,259.66万元,截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时,公司已支付了该募投项目21,338.26万元项目投资款项,尚余70,921.40万元未支付,本次拟募集的63,000万元将用于尚未支付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建设投资支出。
2、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27,000 万元,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筹措,占本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的30%。
(三)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
(1)一期4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
①建筑工程费
序号 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费(万元)
1 工程费用 11,500.00
1.1 主体工程 8,300.00
1.1.1 生产车间 4,550.00
1.1.2 办公用房 1,250.00
1.1.3 配套用房 2,500.00
1.2 公共工程 3,200.00
1.2.1 道路 500.00
1.2.2 给排水管道 350.00
1.2.3 电气系统 1,800.00
1.2.4 消防设施 350.00
1.2.5 环卫及绿化 200.00
合计 11,500.00
②设备购置费
名称 数量 金额(万元)
铝箔轧机 5 32,016.00
油雾回收系统 1 500.00
合卷机 2 780.00
分卷机 5 5,958.00
退火炉 45 3,600.00
轧辊磨床 2 2,494.00
变压器10KV 30 750.00
变压器35KV 1 100.00
行车、铲车、平板车等 25 1,250.00
合计 47,448.00
③安装工程费
序号 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费(万元)
1 轧机安装费 650.00
2 分切机及其他设备安装费 350.00
合计 1,000.00
④其他建设费用
序号 费用名称 其他费用(万元)
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430.00
1.1 技术费用 580.00
1.2 建设单位管理费 200.00
1.3 设计费 500.00
1.4 监理费 100.00
1.5 招标费 50.00
2 工程使用备件 2,438.19
2.1 基本使用备件 2,438.19
合计 3,868.19
(2)二期3.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
①建筑工程费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费(万元)
1 工程费用 800.00
1.1 主体工程 600.00
1.2 公共工程 200.00
合计 800.00
②设备购置费
项目资产名称 数量 金额(万元)
铝箔轧机 3 16,008.00
油雾回收系统 1 500.00
合卷机 1 390.00
分卷机 3 3,575.00
退火炉 34 2,400.00
轧辊磨床 1 1,476.00
变压器10KV 15 375.00
行车、铲车、平板车等 10 500.00
合计 25,224.00
③安装工程费
序号 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费(万元)
1 轧机安装费 450.00
2 分切机及其他设备安装费 195.00
合计 645.00
④其他建设费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其他费用(万元)
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75.00
1.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0
1.2 设计费 100.00
1.3 监理费 50.00
1.4 招标费 25.00
2 工程使用备件 1,499.47
2.1 基本使用备件 1,499.47
合计 1,774.47
本募投项目投资概算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其他建设费用均属于资本性支出。流动资金为非资本性支出。
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对应的投资项目及其资本性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万元) 是否资本性支出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一 建筑工程费 12,300.00 是
二 设备购置费 72,672.00 是
63,000.00
三 安装工程费 1,645.00 是
四 其他建设费用 5,642.66 是
建设投资小计 92,259.66 -
五 流动资金 49,654.77 否
合计 141,914.43 - 63,000.00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的投资中,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均为资本性支出。
2、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1)测算原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2020年-2022年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缺口。公司日常经营需补充的营运资金规模采用营业收入百分比法进行测算。经营性流动资产选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负债选取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营运资金计算公式为“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其中,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相应科目使用最近一年各会计科目占最近一年营业收入比例作为预测期测算依据。
(2)测算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营业收入 445,215.56 416,879.19 321,280.82
同比增长率 6.80% 29.76% 43.69%
复合增长率 17.72%
根据上表,公司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17.72%,随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期项目的陆续投产以及贸易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预计 2020 年-2022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可以达到12%。
2019 年末,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相应科目占当期收入比例如下:
项目 2019年度(万元) 占比
营业收入 445,215.56 -
应收票据 26,440.27 5.94%
应收账款 115,731.08 25.99%
预付款项 35,270.38 7.92%
存货 59,091.65 13.27%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① 236,533.37 53.13%
应付票据 142,463.44 32.00%
应付账款 19,674.41 4.42%
预收款项 1,324.62 0.30%
经营性流动负债小计② 163,462.46 36.72%
流动资金占用额①-② 73,070.90 16.41%
(3)测算结果
假设2020年至2022年,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相应科目占营业收入比例维持2019年末水平不变,则公司2020年至2022年的流动资金需求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近一年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
项目
/2019年末 比例 /2020年末 /2021年末 /2022年末
营业收入 445,215.56 - 498,641.43 558,478.40 625,495.81
应收票据 26,440.27 5.94% 29,619.30 33,173.62 37,154.45
应收账款 115,731.08 25.99% 129,596.91 145,148.54 162,566.36
预付款项 35,270.38 7.92% 39,492.40 44,231.49 49,539.27
存货 59,091.65 13.27% 66,169.72 74,110.08 83,003.29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① 236,533.37 53.13% 264,928.19 296,719.57 332,325.92
应付票据 142,463.44 32.00% 159,565.26 178,713.09 200,158.66
应付账款 19,674.41 4.42% 22,039.95 24,684.75 27,646.91
预收款项 1,324.62 0.30% 1,495.92 1,675.44 1,876.49
经营性流动负债小计② 163,462.46 36.72% 183,101.13 205,073.27 229,682.06
流动资金占用额①-② 73,070.90 16.41% 81,827.06 91,646.31 102,643.86
注:各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性流动负债科目的预测值等于该科目占销售收入百分比乘以销售收入预测值;2020年销售收入预测值以2019年为基数乘以(1+12%)确定,以此类推。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2022年预计营运资金需求为102,659.36万元,2020年初至2022年末累计流动资金缺口约为“102,643.86-73,070.90=29,572.96”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27,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低于测算的营运资金需求。
(四)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置换董事会日前投入的情形
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本募投项目需要资本性支出性质的建设投资为92,259.66万元,其中董事会前已投入21,338.26万元,尚需投入70,921.40万元,其中63,000万元拟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投入。因此,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前,本次募投项目已经开始实际建设,但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会日前投入的情形。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
1、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41,914.4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不超过63,000万元。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及软包锂电池封装材料、片式铝电解电容器电极材料、印制电路板基片材料等新型电子元器件领域。
2、项目建设背景
(1)国家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鼓励高精度电子铝箔项目建设
①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
该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二十八款“信息产业”第22条“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本项目产品为高精度电子铝箔,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及软包锂电池封装材料、片式铝电解电容器电极材料、印制电路板基片材料等新型电子元器件领域,符合国家鼓励产业政策和新型电子元器件材料的发展趋势。
②项目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新兴产业支撑作用,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
③项目符合《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发展规划中提出“航空铝材、电子材料、动力电池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等精深加工产品综合保障能力超过70%,基本满足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需求”,“着力发展高性能轻合金材料、有色金属电子材料、有色金属新能源材料、稀有金属深加工材料等,提升材料质量的均一性,降低成本,提高中高端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重点发展“锂离子电池用高强度高延展性低缺陷铝箔、铜箔和多孔铜箔,高效低成本核壳结构燃料电池氧还原催化剂,金属(铝、镁等)空气电池空气电极材料。”
④项目符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大力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新,重点开展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轻量化设计,加快研制动力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及其生产、控制与检测等装备,开发新型超级电容器及其与电池组合系统,推进动力电池及相关零配件、组合件的标准化和系列化;在动力电池重大基础和前沿技术领域超前部署,重点开展高比能动力电池新材料、新体系以及新结构、新工艺等研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长远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
⑤项目符合《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
《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指出贯彻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协调东北和东中西部四大板块,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推进差异化协同发展,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产业有序转移,构建和完善区域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产业发展格局。包括安徽在内的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生产要素富集、产业门类齐全、工业基础坚实、市场潜力广阔,具备较强的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其中在电子信息产业方面要积极承接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做大制造加工规模,提高设计研发能力,加快发展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应用电子、电子元器件、智能硬件、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光通信、遥感、卫星导航应用、信息安全等产业。
⑥符合《中国制造2025》
2015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将“工业强基工程”列为五大工程之一,着力破解制约我国制造业整体发展水平提升的“工业四基”(包括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难题,加大基础专用材料研发力度,提高专用材料自给保障能力和制备技术水平,为包括铝加工在内的关键基础材料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指明了方向。
(2)高精度电子铝箔是铝箔行业的发展方向,我国铝箔行业产业升级空间大
铝箔代表了铝加工工业的先进程度和发展水平,我国现有铝箔产品品种方面存在结构不合理、中低档产能过剩、高质量产品不足的现象,高端铝箔需求量不断增长。随着国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结构改变和技术的进步,铝箔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应用领域从传统的香烟包装、空调箔、药箔等扩展到液体软包装、高端电容器和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高端领域,高精度电子铝箔已成为铝箔行业最具市场潜力和高附加值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随着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进一步加大,国内铝箔产业中部分生产技术不够成熟、客户基础不够稳固、生产成本较高的中小型铝箔企业因无法承受市场波动的考验,已陆续被迫退出,市场份额将逐步集中到成本控制能力强、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领先、具有高附加值产品的大型铝箔生产企业。随着铝箔应用领域的扩大以及我国新兴产业的高速发展,近年来市场对铝箔材料提出了高强度、高韧性、高精度、高导电性、可靠性等多项综合性能的要求,高精度铝箔需求比重不断增加,推动着铝加工业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我国铝箔行业的产业升级仍有很大的空间。
(3)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和5G商用的推广,高精度电子铝箔下游市场需求潜力大
小型锂离子电池在便携式电子产品领域已经完全替代镍镉、镍氢电池,大容量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在航空航天、交通运输和其他间断性清洁能源的储能领域也有着取代铅酸电池的强劲势头。随着资源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全球掀起了被称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新能源革命,新能源产业也被我国列为五大新兴战略之首,清洁、高效的化学电源必将更快、更大规模的增长;电动汽车和助力车等交通工具正在成为锂离子电池爆发性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锂电池用电子铝箔也随着锂离子电池行业的蓬勃发展而成为一个稳定增长的大宗铝箔单品。
①受益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将进入快速成长期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不断普及,动力电池出货量8年增长近百倍。自2011年后,以特斯拉、比亚迪等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动力电池也进入爆发期。2018 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共销售 200.1 万辆,全球锂电池 2018 年出货量达189GWh,其中动力电池出货量从2011年的1.08GWh上升至2018年的106GWh,占整体锂电池行业的比例超过达到56.1%。
随着各主要国家纷纷制定燃油车禁售计划,全球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产业将进入成长期。2018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部汽车销量比例仅为2.3%,其中中国占比4.4%。根据各国政策规划,中国要求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达到25%,欧洲各国则制定了燃油车禁售时间表,例如挪威要求到2025年实现燃油车禁售,丹麦、荷兰、爱尔兰要求到2030年实现燃油车禁售,法国、西班牙、英国、葡萄牙要求到2040年实现燃油车禁售。英国还要求到2030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占比50%-70%。欧盟2019年4月通过新的碳排放规定:到2025、2030年,新登记乘用车碳排放量在2021年基础上分别减少15%、37.5%;但是,据欧洲环保署数据,节能技术改进仅能实现年均1.5%-2%左右的碳排放降幅。不达标将面临高额罚款,发展新能源汽车将是欧洲车企唯一选择。大众、宝马、沃尔沃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25%、30%、50%;本田提出,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65%。
根据Marklines预测,未来5年全球动力电池行业将持续高速增长,2025年全球装机量可达850GWh,与2018年的106GWh相比,预计到2025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35%。根据中国知网 CNKI 数据统计,1GWh 锂电池的铝箔用量在600-800吨左右,那么预计至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需要的铝箔用量将达到51-68万吨。
②随着5G商用的推广,下游行业对高精度电子铝箔的需求将快速增长
2019年是5G的元年,5G的到来是真正意义上万物互联的开始,5G必将成电子行业长期增长引擎。汽车电子、通信电子、工业、消费电子、医疗电子将是未来几年增长最快5G应用市场,电子行业将迎来全面革新,进而带动对相关电子产品关键材料电解电容器和印制电路板等电子元器件需求的增加。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发展现状调研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认为,5G技术革命带来的通讯设备领域的更新拉动下游需求持续增长,随着消费类电子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以变频技术、节能技术为代表的绿色节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充电桩设备的广泛建设使得铝电解电容器新增需求市场空间非常可观。
5G的到来将对通信PCB产业产生巨大的影响,总结来说,一方面是“量”的增长,另一方面是技术难度加大导致“价”的上升。目前通信领域是 PCB 最大的下游市场,Prismark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通讯电子领域PCB产值达178亿美元,占全球PCB产业总产值的30.3%,占比多年来持续提升。2017年PCB下游通讯电子市场电子产品产值为5,670亿美元,预计未来5年保持2.9%复合增长率。通信设备的PCB需求主要以高多层板为主(8-16层板占比约为35.18%),并具有8.95%的封装基板需求。
汽车电子对PCB需求较多,在动力系统、照明系统、传感器、转轨器以及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等部分均使用,且主要使用低层板、HDI及挠性板。新能源汽车相对传统汽车,对PCB的需求显著提升。5G将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的电子化程度,例如车载娱乐系统,自动驾驶等,未来智能驾驶将推动高频PCB和刚挠结合板增长,大功率PCB将成新能源汽车主要需求,促使车用PCB逐年稳定增长。
此外,随着5G基站建设进程加快,对储能电池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2018年中国铁塔已停止采购铅酸电池,统一采购梯次利用锂电池。截至2018年底,其已在全国31个省市约12万个基站使用梯次锂电池约1.5GWh,直接替代铅酸电池约4.5万吨。根据规划,中国电信、联通的5G基站将为目前4G基站数的2倍以上,而中国移动将为目前的4倍以上。据各运营商2018年年报数据推测,中国共有至少1438万个基站需要被新建或改造。由于5G基站能耗大幅上升,那么就意味着有 1438 万套后备能源系统需要改进。按照 5G C-band 单站功耗2700W、应急时常4h来计算,市场至少存在155GWh电池的容纳空间。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高公司产能,满足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
铝加工业务特别是铝箔加工业务目前已成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通过子公司江苏中基开展铝箔生产业务,现有铝箔生产线的产能为 8.3 万吨/年,2019年铝箔产量为77,023吨,产能利用率达到了92.80%,基本达到满负荷生产。
随着下游市场的发展,客户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公司现有生产线及设备将难以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将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
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公司将引进德国先进技术水平的铝箔轧机、分卷机、轧辊磨床等高端装备,新增年产7.2万吨的高精度电子铝箔,并依托公司现有的销售渠道和技术优势,抓住电子铝箔发展契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为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2)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通过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从上游的铝板带加工到下游的铝箔生产,拥有完整的压延加工生产工序,已具备覆盖大部分铝箔产品能力。公司现有铝箔业务主要产品为高精度双零铝箔,已覆盖软包装(饮料、食品、纸包装)、卷烟、无菌包装、电容器、药品包装、锂电池等众多行业。但从产品结构上看,公司铝箔产品主要用于软包装(饮料、食品、纸包装)、卷烟等附加值相对较低的业务领域。2018年公司铝箔产品的综合毛利率为16.19%,而2018年电池箔行业龙头企业鼎胜新材(603876)生产的高附加值电池箔产品毛利率则达到了 25.01%。因此,公司虽然已经成为全国规模较大的铝箔生产企业,但公司产品中高附加值产品比例、产品精细度等方面和行业内知名铝箔企业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为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取更有利的位置,公司产品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
公司通过本次建设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项目,在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及产品精细度,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技术和人才保障
在研发机制方面,设立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管辖的研发中心,初步形成了集工艺研发、高效生产线研发设计为一体的系统性研发体系,在相关领域获得多项专利,如公司在2018年取得的发明专利“锂离子电池软包装铝塑膜用铝箔及其生产工艺”应用在锂离子电池软包装铝塑膜产品上,其热封强度、涨破强度、层间强度、电解液、耐受性、冷冲深完全满足锂离子电池使用性能要求;在团队建设方面,通过合理的人才引进、公司内部培养来保证人才的供给。目前公司已拥有多位铝箔产品的核心技术人员,包括高精度双零箔、电池箔等多种产品工艺的专家。因此,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优秀的研发团队是本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
(2)生产工艺保障
公司子公司江苏中基已在铝箔生产行业深耕15年,是国内规模较大的铝箔生产企业,拥有成熟的生产线及工艺流程,具备生产不同规格、不同性能的铝箔产品的能力,多项生产、技术指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产品远销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产品质量频受好评。依托江苏中基的平台优势,安徽美信在铝板带箔生产、技术核心人才的储备,丰富的生产制造和生产组织经验以及先进的生产装备将为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和盈利提供支持,是本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3)营销体系保障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铝箔生产企业,建立了国内外成熟的营销体系和广泛的客户基础,拥有营销经验与专业知识兼备的营销团队,市场开拓能力较强。为了能够及时把握客户需求及市场变化,划分了销售区域及对应的业务代表,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信息和贴心的服务,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的工艺水平、完善的服务体系及良好的企业信誉,为公司在市场树立了品牌优势。公司完善的营销体系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为日后产品的推广奠定了夯实的基础,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5、项目实施主体与建设期限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美信实施。
(1)一期4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项目
阶段(季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前期规划
2、厂房建设
3、设备购买
4、设备安装调试
5、人员招聘培训
6、鉴定验收
一期项目已于2018年开工建设,并计划于2020年8月31日建成,但由于受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外进口设备发货延迟,进口设备安装指导和调试专家目前尚无法到场指导安装和调试,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预计不能按预定时间建成投产。因此,经公司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截至2020年8月末,本次募投项目“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铝箔车间主厂房及配套行车已完工,成品库已立柱完成;宿舍楼及研发大楼已基本完工;进口磨床2台均已到厂,进口铝箔轧机已到厂3台(共需进口5台),第四台、第五台铝箔轧机将于2020年9月下旬进厂,已到厂的3台铝箔轧机在安装中。人员方面,截至2020年8月末一期4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项目已入职68人,其中35人已在江苏中基进行业务培训,下一步将根据国外工程师入境情况及设备安装进度情况,着手增加人员招聘并培训。
(2)二期3.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项目
阶段(季度) 1 2 3 4
1、前期规划
2、设备购买
3、设备安装调试
4、人员招聘培训
5、鉴定验收
二期3.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项目计划将于2022年8日动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8月投产。
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选址于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樱花西路安徽美信现有厂区,建设铝箔生产车间35,000平方米、成品库10,000平方米、办公研发楼5,000平方米、宿舍楼5,000平方米、购置高端生产设备,其中铝箔轧机、分卷机、轧辊磨床等核心设备采用国外引进方式,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公用工程等。
7、项目投资概算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141,914.4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3,000.00万元,投资于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内容。
8、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可实现年均收入161,846.00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10,648.00万元,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如下:
(1)项目销售收入的测算
本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7.2万吨的高精度电子铝箔产品,产品定价在历史平均售价的基础上,参考公司现有铝箔产品定位和同类产品价格确定,平均每吨销售价格确定为22,478.61元。本项目运营期内年均营业收入161,846.00万元。
(2)项目成本的预测
根据市场调查、长江有色网铝锭报价、高精度电子铝箔成品率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年均生产成本为135,175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房屋建筑物预计残值率5%,折旧年限25年;机器设备预计残值率5%,折旧年限10-15年。每年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合计为4,621.00万元。
(3)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根据国家法定税率结合公司铝箔业务历史的相关经营数据进行测算。
(4)项目费用的预测
①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业务招待费、差旅费、行政办公等,参考公司铝箔业务历史财务数据平均水平进行估算。
②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包括销售人员工资及福利、运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参考公司铝箔业务历史财务数据平均水平进行估算。
(5)项目净利润预测
本项目所得税税率按25%计算,项目运营期年平均净利润10,648.00万元。
(6)募投项目毛利率情况的说明
在营业收入测算中,公司结合自身销售情况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市场情况,对募投项目产品单价进行预计,并较为充分地考虑了行业规模扩大、产业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可能带来的价格下降影响,销售单价测算较为谨慎。
同时,公司结合生产经验和市场情况对销售成本及费用进行了充分估计,合理考虑未来情况加以确定。经谨慎测算,该募投项目销售毛利率为16.48%。
同行业上市公司电子铝箔业务2018年和2019年的毛利率如下:
上市公司简称 产品类别 2018年毛利率 2019年毛利率
新疆众和 电子铝箔 28.44% 30.90%
鼎胜新材 电池箔 25.01% 28.78%
东阳光 电子光箔 18.01% 17.60%
与同行业类似产品相比的毛利率,公司预测的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公司高精度电子铝箔尚未建成投产,公司在预测未来销售单价时,选择比较谨慎保守的价格测算。
(7)2020年1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公司铝箔业务上游大宗原材料铝锭价格波动较大,但基于公司产品定价模式,全球疫情蔓延、上游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预测未构成重大影响
对于铝箔加工业务,目前公司采购原材料铝箔坯料的价格主要以长江有色铝锭交易价格为基准确定,公司出口铝箔的销售价格主要以伦敦金属交易所 LME现货铝价格(简称“LME铝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定价,以LME铝价加上加工费的形式进行结算;国内铝箔销售价格则主要以长江有色铝价加上加工费的形式进行结算,公司主要赚取的是稳定的铝箔加工费。
公司在本次募投项目“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市场,效益测算时选取2019年12月份长江有色铝价月度均价基础上进行确定,并据此预测本次募投项目进入稳定期后可每年产生净利润10,648万元。
根据统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及供求关系影响,长江有色铝价大幅波动,从2020年1月2日的14,550元/吨下降至2020年3月底11,500元/吨左右,降幅较大,但随后稳步回升,截至2020年8月31日价格已上涨至14,750元/吨左右,与效益预测时的价格水平14,500元/吨基本相当,因此目前铝价波动未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预测构成重大影响。
长江有色价2020年以来波动情况如下:
同时,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长江有色铝价走势图如下:
2017 年至 2019 年上游长江有色铝价波动较大,最低时的铝价价格也在12,000元/吨以下,最高时则达到16,000元/吨以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采取的铝价价格为14,500元/吨,未偏离报告期内铝价波动范围。
(8)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下游市场长期需求未因本次“新冠疫情”而发生重大变化,作为测算前提的市场环境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相关假设参数不需要调整
“新冠疫情”在国内已基本得到控制,国家层面和各级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各项政策支持各类企业逐步实现复工复产,本次募投项目的下游市场主要是面向国内锂电池相关产业链企业、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企业等高精度电子铝箔应用行业,国内下游市场的长期需求并未因本次“新冠疫情”而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结合公司铝箔加工业务原材料采购和产成品销售定价模式、报告期内及近期长江有色铝锭价格走势、不同时点测算的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数据比较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下游市场长期需求来看,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7.2 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效益测算的市场环境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相关假设参数不需要调整。
9、项目涉及的立项、环保、土地等有关事项的报批
2018年8月,安徽美信年产7.2万吨高端铝箔生产项目在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备案编号为2018-340621-32-03-022759;2018年11月,濉溪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安徽美信铝业有限公司年产7.2万吨高端铝箔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濉环行审[2018]85号),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
2019年7月10日,因本项目调整为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安徽美信在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新履行了备案程序,项目备案编号为2018-340621-32-03-022759;2020年4月1日,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了《关于<安徽美信铝业有限公司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濉环行审[2020]09号),原则同意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
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经济开发区樱花西路安徽美信现有厂区,已由安徽美信取得皖(2017)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898号、皖(2017)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436号、皖(2019)濉溪县不动产权第0021588号不动产权证书,证书记载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10、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1)公司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公司现有业务主要为三大板块:纸包装材料、铝加工、功能性薄膜。
公司现有铝加工业务产品主要以双零箔为主、单零箔为辅,主要生产软包铝箔、香烟铝箔、无菌包铝箔等有色金属复合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药品等等附加值相对较低的传统包装领域。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是在公司现有铝加工业务的基础上生产高精度电子铝箔项目,主要应用于铝电池正极和电池软包等高精度电子铝箔领域。因此,公司募投项目产品的应用领域与公司现有铝加工业务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在现有铝加工业务领域上,通过引进国外先进装备,并依托公司现有的销售渠道和技术优势,抓住电子铝箔发展契机,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及产品精细度,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公司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产品为高精度电子铝箔,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锂离子电池软包等领域。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在现有三大板块业务之一的铝加工业务领域投入。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产品为高阻隔膜材料,主要包括应用于光电领域新型显示元器件的高阻隔膜材料和应用于高端包装领域(如药品、食品等)的高阻隔膜材料。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系在现有三大板块业务之一的功能性薄膜业务领域投入。
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及其应用领域存在差异。
11、国家针对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税收优惠等产业政策情况以及未来趋势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13年9月,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补助标准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
2015年4月,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
2018年4月,由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即双积分政策)开始正式实行,该办法明确对车企提出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与新能源汽车生产比例达标两个考核指标要求,如果积分不达标将会受到相应监管措施。双积分政策促使车企向新能源领域转型,提升新能源汽车供应,帮助平抑补贴退坡对行业需求端的影响。
2020年4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加大对公共交通及特定领域电动化支持,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
近年来国家针对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的补贴、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表所示:
时间 文件名 颁发单位 主要内容
2013-2015年,继续依托示范城市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 财政部、科技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对购买新
2013年9月 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部、工信部、发 能源汽车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依
的通知》 改委 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
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
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 财政部、科技 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放慢退坡
2014年1月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 部、工信部、发 速度,并明确补贴推广政策到期
作的通知》 改委 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
策。
时间 文件名 颁发单位 主要内容
在 2016-2020 年继续实施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中央财
《关于2016-2020年新 财政部、科技 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
2015年4月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 部、工信部、发 行普惠制,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
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改委 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
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
逐步退坡。
调整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
度成为补贴高低的调整系数;提
高并动态调整推荐车型目录门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 财政部、科技 槛;规定地方政府的补贴不超过
2016年12月 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部、工信部、发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 50%;补
政策的通知》 改委 贴方式由预拨制转为年度清算
制;非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
在申请补贴前有累计行驶里程须
达到3万公里的要求等。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 财政部、国家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
2017年12月 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务总局、工信 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
部、科技部 征车辆购置税。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 财政部、科技 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
2018年2月 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 部、工信部、发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
补贴政策的通知》 改委 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
贴标准
《关于节能新能源车 财政部、国家税 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
2018年7月 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 务总局、工信 船税,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
策的通知》 部、交通运输 半征收车船税。
部
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
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
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提高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 财政部、工信 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
2019年3月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 部、科技部、发 求。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
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改委 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
坡退出的规定,降低新能源乘用
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
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
止市场大起大落。
2020年4月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 财政部、国家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时间 文件名 颁发单位 主要内容
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 务总局、工信部 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
策的公告》 征车辆购置税。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
上 2020-2022 年补贴标准分别在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 财政部、工信 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
2020年4月 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部、科技部、发 30%;加大对公共交通及特定领域
政策的通知》 改委 电动化支持,2020 年补贴标准不
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
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
另外,设置年度补贴 200 万辆上
限,以及新能源乘用车30万元限
价,但“换电模式”除外。
综上,我国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除前述补贴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外,还通过双积分政策助推行业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新能源汽车是连续三年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的重点领域,体现了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长期政策导向。
国家在出台新能源相关补贴政策时就已经明确了补贴逐步退坡的相关规定,补贴门槛逐渐提高、补贴逐步退坡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市场对此已有充分预期,并且2020年4月新的补贴政策出台后,未来几年的补贴预期进一步明确,有利于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12、公司应对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公司应对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包括:
(1)紧跟下游动力电池发展趋势,继续加大电池铝箔技术研发投入。通过技术研发降低铝箔厚度,帮助客户降低动力电池制造成本,提高动力电池单位质量和单位体积的能量密度,满足客户提高续航里程的核心需求。同时,公司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同时,也将积极寻求与第三方持有的电池铝箔生产专利持有人进行战略合作,目前正在寻求合作的发明专利是一种多层叠轧铝箔制备技术,相较于单层轧制或双层轧制的常规铝箔生产工艺,使用多层叠轧技术(三层或四层铝箔合卷后同时轧制)可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积极进行产品市场推广,尽快与国内外动力电池头部企业建立业务关系,尽早进入国内外动力电池头部企业的核心供应圈。近几年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出货量向行业头部企业集中趋势显著,通过与动力电池头部企业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订单的稳定性。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铝箔生产企业,已建立了国内外成熟的营销体系和广泛的客户基础,拥有营销经验与专业知识兼备的营销团队,市场开拓能力较强。为了能够及时把握客户需求及市场变化,公司划分了销售区域及对应的业务代表,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信息和贴心的服务,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的工艺水平、完善的服务体系及良好的企业信誉,为公司在市场树立了一定的品牌优势。公司完善的营销体系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为电子铝箔产品的推广奠定了基础。
(3)根据市场供需变化情况,加大产品开发力度,适时调整产品结构。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定位为高精度电子铝箔,除可以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铝箔外,还可以生产3C电子产品(指通信产品communication、电脑产品computer、消费类电子产品 consumer)、电动工具和电动自行车等小型动力锂电池铝箔、各类储能电池铝箔以及电容器铝箔等其他电子铝箔。如果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电池铝箔需求减弱,则公司可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发3C电子产品锂电池铝箔、各类储能电池铝箔以及电容器铝箔等电子铝箔客户,抵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铝箔需求减少的不利影响。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线与公司现有铝箔业务生产线具有通用性,当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行业政策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电子铝箔产能利用率不足时,为提高本次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和效益,也可将暂时闲置的产能用于生产传统包装领域的铝箔产品。
(4)加强供应链管理提升产品供应保障。利用江苏中基、江苏华丰和安徽美信共同建立的协同采购平台,发挥大宗商品采购优势,提高采购议价能力,形成原材料供应保障,进而提升产品供应保障。同时通过优化库存管理,建立重点物资的库存管控,从合理库存、预采购库存、危险库存、采购周期、采购量等多方面建立数据管控,优化库存量,降低采购成本。
综上分析,公司认为通过采取上述针对性措施,公司可有效减轻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 27,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张,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不断增加。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业务迅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同时,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营运资金平均融资成本,减小财务费用负担。此外,随着可转换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可进一步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的支出,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因此,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现状、财务状况、经营规模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自身及外部条件,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27,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17年审计报告、2018年审计报告和2019年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 说 明 书 全 文 及 备 查 文 件,亦 可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发行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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