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0-059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于2020年12月8日举行,本次会议为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审议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一致通过;
2.审议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一致通过;
3.审议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一致通过;
4.审议回购期限,一致通过;
5.审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一致通过;
6、审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一致通过;
7.审议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一致通过;
8.审议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一致通过;
9.审议决议有效期,一致通过。
二、 审议《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谢丽娟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同意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情形;公司编制《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
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
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
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
结合在一起。
三、 审议《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谢丽娟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同意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9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