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117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电子”)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的688,104,381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创”)增资,用于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和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9.01元,于2020年11月3日共募集人民币1,070,999,914.1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895,532.76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8,104,381.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18号)。
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元) (元)
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
1 江西联创 1,247,361,000.00 388,104,381.39
镜头产业化项目
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
2 江西联创 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 1,027,164,200.00 300,000,000.00
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
3 联创电子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0 370,000,000.00
合计 2,874,525,200.00 1,058,104,381.39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1、增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江西联创进行增资,增资额为688,104,381元人民币,全部计入实收资本。增资款将全部存放在相关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用于“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和“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联创注册资本将由560,000,000元增加至1,248,104,381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资金来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5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盛龙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加工贸易、商品贸易;从事光电子元器件、电声器件、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激光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摄像头模组、手机及计算机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等(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联创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 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金额
称 持股比例 (元)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元) (%) (元) (%)
联创电
子科技
560,000,000 100% 688,104,381 1,248,104,381 100%
股份有
限公司
江西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75,083,855.90 5,779,016,930.66
负债总额 4,791,702,499.37 3,853,509,672.22
净资产 1,483,381,356.53 1,925,507,258.44
项目 2020年1—9月(未经审计) 2019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98,858,198.97 4,601,039,726.61
利润总额 3,418,120.32 12,940,317.24
净利润 10,318,871.49 13,594,404.55
江西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的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次增资后,江西联创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事项属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的具体投入,且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的权限之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内容,对本次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0年12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12月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西联创增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有财务结构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西联创增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系公司正常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符合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当前实际,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增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同时,该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增资事项。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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