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上海电科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交易后上海电科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相关知识产权仍归公司所有,对公司相关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交易价格依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价公允。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董事南存辉、朱信敏、王国荣已回避表决,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上海电科电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3,619.94万元。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树浙、谢思敏、陈俊
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树浙 谢思敏 陈 俊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