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0-083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0]2085号文同意注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人民币2.45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45万张,
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海波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80”。
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一、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2月2日(T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1,892,515张,即189,251,500.00元,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77.2455%。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2月4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数量(张):551,671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数量(张):5,809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580,900.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余额包销。此外,《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
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5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数量合计为5,814张,包销金额为581,400.00元,
包销比例为0.2373%。
2020年12月8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
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
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南塔24层
电话:0755-22626653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团队
发行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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