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搏尔
股票代码:300681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10号主楼第六层620房M单元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号格力捌号四层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6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本次权益变动目的.......................................................................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7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8
四、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12
五、有关部门的批准情况.....................................................................................................12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13
七、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13
八、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13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5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第八节 备查文件...........................................................................................................................17
一、备查文件.........................................................................................................................17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17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8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格力金投、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英搏尔、公司 指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格力集团 指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 指 姜桂宾、李红雨、魏标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名称: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10号主楼第六层620房M
单
法定代表人: 汪元永华
主要办公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号格力捌号四层
注册资本: 人民币7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WKEK325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资产管理、资产重组与并购、财务顾问服
务
经营期限: 2017-05-18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号格力捌号四层
联系电话: 0756-263980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格力金投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格力金投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汪永华 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中国 珠海 无
李文涛 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珠海 无
杨涛 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珠海 无
姚飞 女 董事 中国 珠海 无
胡明 男 董事 中国 珠海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拥有5%以上权益的主要上市公司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格力金投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1 欧比特 300053.SZ 15.08%
2 长园集团 600525.SH 14.53%
3 开拓药业 09939.HK 10.2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力金投看好英搏尔在电动车领域未来的发展前景,有意战略入股英搏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人持股总数变为378.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增至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增减数量 增减比例(%)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
格力金投 无限售条件 0 0.00% 3,780,000 5.00%
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格力金投 协议转让 3,780,000 5.00%
合计 - 3,780,000 5.0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姜桂宾先生、李红雨先生、魏标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各方
受让方: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姜桂宾、李红雨、魏标
2、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
(1)姜桂宾拟向受让方转让2,646,000股英搏尔股份;
(2)李红雨拟向受让方转让756,000股英搏尔股份;
(3)魏标拟向受让方转让378,000股英搏尔股份。
3、转让价款、付款安排及资金来源
转让价款: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英搏尔 A 股股票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15元(大写:叁拾陆元壹角伍分),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36,647,000元(大写:壹亿叁仟陆佰陆拾肆万柒仟元)。转让方各自转让股份所对应的价款具体如下:
(1)姜桂宾转让的2,646,000股英搏尔股份对应的价款为人民币95,652,900元(大写:玖仟伍佰陆拾伍万贰仟玖佰元);
(2)李红雨转让的 756,000 股英搏尔股份对应的价款为人民币 27,329,400元(大写:贰仟柒佰叁拾贰万玖仟肆佰元);
(3)魏标转让的378,000股英搏尔股份对应的价款为人民币13,664,700元(大写:壹仟叁佰陆拾陆万肆仟柒佰元)。
付款安排:受让方确认并同意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股份总价款的20%,合计人民币27,329,400元(大写:贰仟柒佰叁拾贰万玖仟肆佰元),用于转让方依法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税费。其中姜桂宾收取人民币19,130,580元(大写:壹仟玖佰壹拾叁万零伍佰捌拾元);李红雨收取人民币5,465,880元(大写:伍佰肆拾陆万伍仟捌佰捌拾元);魏标收取人民币2,732,940元(大写:贰佰柒拾叁万贰仟玖佰肆拾元)。
受让方应于标的股份全部过户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份剩余转让款合计人民币109,317,600元(大写:壹亿零玖佰叁拾壹万柒仟陆佰元)支付给转让方,完成全部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其中,应支付给姜桂宾的剩余转让款为人民币76,522,320元(大写:柒仟陆佰伍拾贰万贰仟叁佰贰拾元)、应支付给李红雨的剩余转让款为人民币 21,863,520 元(大写:贰仟壹佰捌拾陆万叁仟伍佰贰拾元)、应支付给魏标的剩余转让款为人民币10,931,760元(大写:壹仟零玖拾叁万壹仟柒佰陆拾元)。
4、交割
(1)提交申请
《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转让双方及英搏尔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完成通知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负责向深交所提交标的股份转让的申请材料,受让方予以配合。
(2)过户登记
在取得完税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负责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称“中登深圳分公司”)递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申请及办理过户登记,受让方予以协助。
(3)股东权利义务转移
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转让方作为公司股东在公司享有的与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和赋予的其他任何权利以及标的股份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5、受让方的承诺和保证
(1)受让方承诺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资格。
(2)受让方保证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形。
(3)受让方保证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付款义务,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4)受让方已就签署本协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影响签署本协议效力的内部决策程序瑕疵及法律障碍。
(5)受让方所指定的授权代表已取得签署、履行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的充分权力和授权。
(6)受让方承诺因本次受让而取得的英搏尔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过户登记时全部锁定,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如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受让股份的锁定期超过受让方承诺的上述锁定期的,受让方同意相应延长股份锁定期至符合规定的期限。
(7)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因本次受让取得的英搏尔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8)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在受让方成为英搏尔股东期间,发挥对英搏尔的战略作用,积极协调政府资源,支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成为珠海市的支柱产业之一,支持英搏尔成为该领域的核心企业。
(9)受让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股份协议转让的合规确认申请之前,向转让方提供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批准文件。
6、转让方的承诺和保证
(1)转让方保证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的义务。
(2)转让方保证对标的股份拥有合法、完整的权利且该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标的股份在本协议签署时和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时不存在质押、托管、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和英搏尔章程限制转让方处分标的股份的情形。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过户完成期间,转让方不得将标的股份设定质押、托管给第三方或者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3)转让方保证其从未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任何影响本协议效力或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行为法律效力的承诺、合同或协议等文件,亦从未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达成此等合意或谅解,并保证未经受让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4)转让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股比、股价和股份数量向受让方转让股份,转让方中任一人未按照约定向受让方足额转让股份的,另二人有义务以其自身持有的英搏尔股份将转让数量补足至5%。
(5)转让方保证在本次转让完成后六个月内,促使英搏尔完成非独立董事的更换事宜,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支持受让方提名的一名代表当选非独立董事。
(6)转让方保证本协议项下的5%股份转让完成且转让方向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的5%股份完成后,转让方三人一年内合计减持英搏尔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协议转让价格基准日的收盘价。转让方减持的程序、数量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7)转让方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足额完成本次交易中转让方个人所得税税费缴纳事宜。
7、协议签署时间及生效时间
(1)《股份转让协议》自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转让方全部签署之日起成立。
(2)《股份转让协议》自取得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批准方为生效。
(3)《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如果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督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不同意、不批准或不推进本次标的股份交易,导致《股份转让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受让方或转让方均有权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六个月届满后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标的股份未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前《股份转让协议》终止,若受让方已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了股份转让款的,转让方应自《股份转让协议》终止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股份转让款退还受让方。如转让方已完成本次股份转让有关转让方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的,双方均应全力配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已缴纳所得税款的退还事宜。
(4)《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发生变更情形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四、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上述股份全部以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有关部门的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后,英搏尔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持有英搏尔的股份比例减少至 38.17%,仍为英搏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七、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转让股份于股权交割日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措施。
八、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金投首次成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杨涛
2020年12月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4、《股份转让协议》
5、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英搏尔办公场所。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珠海市
称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英搏尔 股票代码 300681
信息披露义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港湾大道
务人名称 管理有限公司 册地 科技一路10号主楼第六层620房
M单元
拥有权益的 增加√减少□
股份 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化 变化□不变,但持
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否√
上市公司第 控制人
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导致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普通股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数量:0(合计)
比例 持股比例:0(合计)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3,780,000股(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5.00%(合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3,780,000 股(合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合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持 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是□ 否√ 不适用□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是□ 否√不适用□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字:杨涛
日期:202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