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7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
公司100%股权进展暨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公告所述股权收购的背景概况:
2016年4月12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
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桑德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再生”)与东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签署了《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
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启迪再生
以整体评估价值38,000万元受让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东江”)
及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江”)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详
见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
购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7])。2016年8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启迪再生收购清远东江前的2015年
度第三、第四季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种类和数量进行复核,发现清远东江在2015年第
三、第四季度存在拆解处理疑似仿制废弃电器并申请基金补贴的行为。2016年10月28日,
清远东江收到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暂停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
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的通知》,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审核被暂停。
为推进上述事项解决,尽快恢复对清远东江的拆解审核,启迪再生与东江环保于2020
年1月22日签订了《确认函》(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100%股
权进展暨签订<确认函>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启迪再生已暂停向东江环保支付关于收购清远东江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及应付东江环保
的股东借款。
二、本公告所述收购事项涉及仲裁的说明:
根据《确认函》,清远东江具体的拆解量核减情况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约谈意见及
清远东江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提报的承诺函来核定。若因此引起双方的责任划分,届时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等双方已经签署的相关文件协商确定。清远东江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暨
对2015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全额扣减。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再生向上海仲
裁委员会提请关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争议仲裁申请,并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
书》【(2020)沪仲案字第3835号】。具体内容如下:
1、仲裁当事人情况
申请人: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债务抵销后的损害赔偿人民币28,972,858.68元
及利息7,243,214.67元(自2016年8月24日起按照利率6%/年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暂计算至2020年10月31日止)。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14 年度基金补贴款延迟收款的利息损失
1,632,747.9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700,000.00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3、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6年4月12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以资产评
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作价基础,以人民币38,000.00万元为对价,由申请人受让被申请人持
有的清远东江及湖北东江100%的股权。其中,清远东江的100%股权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人民币30,089.98万元。清远东江主要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其
每年依法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均可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该补贴为清远
东江主营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本次交易的有效组成部分,各方于2016年6月6日签订《桑德(天津)再生资源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
技术有限公司之股东借款置换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借款置换协议》”)。双方约定,
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股东借款人民币24,807.07万元。
在《股转协议》履行完毕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于2016年8月依法对清远东江拆解处
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复核时,发现清远东江在2015年3季度、4季度存
在拆解处理仿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并据此申请补贴的行为。就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发了
相关文件,依法暂停对清远东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的审核。
针对清远东江上述行为及被主管机关暂停审核事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沟通,要求被申
请人与主管机关进行沟通、积极推进问题解决。同时,申请人也积极与各个相关部门展开沟
通,清远东江积极落实整改,但行业主管部门对清远东江2015年度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
理基金补贴最终全部进行扣减。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6.13条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保证,若因清远东江于交接
日前发生的经营行为给申请人、清远东江和其他方造成的损失均由被申请人承担;此外,《股
权转让协议》第6.18.7条亦约定,清远东江的资产及债权在以后不能收回或债务增加,因
此给清远东江、申请人和其他方造成的损失,被申请人应立即以现金方式补足。因此,清远
东江损失的2015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金额计人民币166,201,158.68元应由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股转协议》以及《股东借款置换协议》,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尚负有合计人
民币137,228,300.00元的股权转让价款与股东借款的债务。抵销后被申请人仍应向申请人
支付损失赔偿计人民币28,972,858.68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三、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清远东江2015年度涉及扣减的基金补贴为人民币166,201,158.68元,本次仲裁尚未正
式开庭审理,仲裁所涉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待进一步确定。
清远东江仍在继续开展自查及申报工作,截止本公告日,清远东江2016年度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技术复核情况已公示,后续年度拆解基金补贴仍需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审
核意见核定,该事项的影响和结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受理通知书》【(2020)沪仲案字第3835号】。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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