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37.6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02.3万元
2 第十九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第十九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46
[2019]24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首次向社会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6万股,于2019年3月14 人民币普通股3,336万股,于2019年3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直接退市。但公司退市后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直接退市。但公司退市后如符
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条件的,公司可委托主 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条件的,公司可委托主办券商办
办券商办理在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事 理在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事宜。
宜。 公司股份总数为21,502.3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337.6万股,均为普通股。
3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
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4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职权: 权:
…… ……
(十七)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公 (十七)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提供
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
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5000万元;(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4)交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
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5)交 额超过5000万元;(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上述交易中,对于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不含购买原材
上述交易中,对于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不含购买 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 产交易,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相关的资产交易,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内。
的,仍包含在内。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
算。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5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议通过。 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产的30%;
总资产的30%;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6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
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至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期间,召集股东持股
比例不得低于10%。
7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
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 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
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 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
事的意见及理由。 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
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 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
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日上午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3:00。
当日下午3:00。 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都应当为交易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少于2个工作日
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
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8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
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其中应当特别说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明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关联关系; 方单位的工作情况;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三)是否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易所惩戒。…… (四)是否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
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 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
10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不包括与日常经 本章程所称“交易”,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委托理财、资产抵押等交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易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股子公司的担保);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3)交易标的(如股权)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4)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5)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十)签订许可协议;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6)公司正常生产经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
营中发生的单笔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利等);
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的; (十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如交易金额达到第四十条第(十七)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项的标准,应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
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
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三)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活动。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
列标准之一的:(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100 万元;(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6)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单笔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总资产 10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2亿元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
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如交易金额达到第四十条第
(十七)项的标准,应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本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
务规则另有规定事项外,公司进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同一类别
且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
则,适用本条第四款的规定。已按照本条第四款的规定履行义
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11 第一百一十一条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 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由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按照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 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按照公司相
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 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交易(提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 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交易涉及提供 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
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类别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 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类别在连续12个月内
已经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 累计计算。已经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不再纳入相关
计算范围。 的累计计算范围。
12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重大投资计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重大投资计划
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10%以上; 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
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
金额超过300万元; 超过5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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