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丰奥威”)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468741_B01号)。公司董事会现就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说明如下:
一、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上述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对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描述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5,本集团与关联方之主要交易所述,2019年,万丰奥威的全资子公司镁瑞丁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为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向 Export Development Canada 的借款美元10,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美元10,000万元。同时,万丰奥威为该借款提供流动性支持。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担保及流动性支持尚未解除,担保金额为美元10,000万元(折合人民币69,762万元),万丰奥威未对该事项计提与担保责任相关的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日,万丰集团已归还借款美元2,000万元,剩余美元8,000万元尚未归还,上述担保及流动性支持尚未解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该违规担保责任的承担对万丰奥威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说明
2019年8月30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镁瑞丁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镁瑞丁”)为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向ExportDevelopment Canada(以下简称“EDC”)的借款美元10,000万元(截止目前借款余额为8,000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流动性支持,以上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决策程序的审批,形成违规担保。
于2020年5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控股股东计划于2020年11月30日前解除上述担保。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2020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150,000万元。
在此期间,万丰集团一直积极沟通解除上述担保事项,因受全球新冠病毒疫情影响,该事项沟通进程受阻。目前EDC已批准同意终止镁瑞丁对上述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及公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于2020年11月19日,公司和镁瑞丁已分别与EDC签署了《流动性支持契约免责函》和《关于镁瑞丁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保证的终止及免责协议》,终止了公司和子公司镁瑞丁分别为万丰集团向EDC借款8,000万美元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和连带责任保证,解除了上述违规担保事项。
同日,万丰集团与EDC签署了《修订及重述的贷款协议》,借款余额为8,000万美元,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大略2542112有限公司为以上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万丰(加拿大)航空有限公司出具 200 万美元保函,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 债权人 实际担 担保履行期 担保方式
方 保额度 限
浙江万丰奥威汽 2020-11-19
轮股份有限公司 至 连带责任保证
安大略 2542112 万丰 Export 8,000万 2024-7-18
有限公司 集团 Development 美元
万丰(加拿大) Canada 2020-11-18 200万美元保
航空有限公司 至
2024-12-31 函
该担保金额在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为控股股东万丰集团提供15亿元担保的总额之内。同时,为保障上述担保责任的承担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消除上述担保责任的承担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万丰集团将其持有的万丰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万丰航空”)40%股权质押给万丰奥威,作为该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同时,万丰集团与万丰奥威约定,该反担保协议在万丰集团全部清偿该借款的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前不得解除。万丰航空 40%的股权已于2020年11月20日在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反担保质押登记手续。在执行完毕以上程序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安永华明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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