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日月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0 号)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36,792.4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963,207.5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1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不超过223,139,154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37,457,044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86.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68,355.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7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依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26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冻结等。
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或结构存款,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大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日月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融 肖云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