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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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圣瀑律师、邹方逵律师(“本所律师”)出席中际旭创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中际旭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0年11月13日,中际旭创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0年12月02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11月16日,中际旭创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年11月20日,中际旭创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控股”)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增加《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增加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0年12月02日下午14:00在中际旭创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伟修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中际旭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截止2020年11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书等,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资格进行了验证。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204,284,4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4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5,734,6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83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8,549,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0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68,768,2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4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218,4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3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8,549,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07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01发行证券的种类;
    
    3.02发行规模;
    
    3.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04 债券期限;
    
    3.05债券利率;
    
    3.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3.07转股期限;
    
    3.08转股价格的确定;
    
    3.0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3.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3.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3.12赎回条款;
    
    3.13回售条款;
    
    3.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3.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3.16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3.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3.18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3.19担保事项;
    
    3.20募集资金存管;
    
    3.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批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收购标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收购标的相关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1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6、《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进行了公告;会议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2-18项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的表决需单独计票,且本次会议审议的第3项议案需进行逐项表决,审议第15、16、17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第1项、第19项议案为临时提案,由公司控股股东中际控股(持股超过3%)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董事会提请增加,上述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通知事项以及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拟审议的议案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之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参加网络投票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2020年12月0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的任意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以 2020年12月0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的投票为有效,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
    
    (四)经现场统计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且表决结果被当场公布,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46,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29,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2%;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8%;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01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8转股价格的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2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3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6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8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9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04,246,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0,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3.20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收购标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收购标的相关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46,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0,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199,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54,7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83,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4%;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54,7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7%。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077,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9%;反对19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4%;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561,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7%;反对 19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92%;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1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077,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9%;反对19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4%;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561,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7%;反对 19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92%;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1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078,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2%;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562,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06%;反对 1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4%;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1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5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3,772,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6%;反对70,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4%;弃权441,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56,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62%;反对70,2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2%;弃权441,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16%。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页)
    
    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范钦锋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
    
    张圣瀑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
    
    邹方逵
    
    2020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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