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源:关于预计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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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ST海源 公告编号:2020-108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方名称: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特公司”)
    
    2、关联事项:代理经销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或“子公司”)生产的复合材料建筑模板。
    
    3、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4、关联交易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关联关系:易安特公司是海源新材料的参股公司,海源新材料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45%;公司原监事陈生先生(已于2020年8月底离职)担任易安特公司的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仍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3、法定代表人:冯胜昔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经营范围:复合材料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及工具的销售、租赁和服务;模板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装饰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安装、维修工程、在建或已建工程的配套工程的施工。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6,537万元,净利润为429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为6,468万元,净资产为1,452万元。
    
    8、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易安特公司是海源新材料的参股公司,海源新材料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45%;公司原监事陈生先生(已于2020年8月底离职)担任易安特公司的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仍为公司关联法人。
    
    9、履约能力分析:
    
    易安特公司已建立起一支较为专业、成熟的营销团队,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冯胜昔在销售管理、产品推广方面具有丰富的市场运作经验。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核查,易安特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四、交易目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海源新材料与易安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进一步推进海源新材料业务发展,便于子公司分级管理,有效拓展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的市场,同时加强子公司整合营销资源,培养专业化销售团队,拓宽产品应用领域,促进子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子公司与易安公司预计2021年度拟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2021年度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子公司与易安特公司预计2021年度拟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日常关联交易,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子公司与易安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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