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0-151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13.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2月2日开市起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触发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因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16日起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已由“华讯方舟”变更为“*ST华讯”,本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讯”,股票代码仍为“000687”,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华讯”;
3、股票代码仍为“000687”;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12月2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解除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0))。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2019)深国仲涉外裁7319号,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与天浩投资之间买卖合同纠纷案已经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庭终局裁决。根据裁决,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0-151
公司与天浩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书》无效,公司因存在过错需承担债
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正在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0)
粤03执6801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2020)粤03执6801
号,上述仲裁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虽提出解决方案,
但未在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发生后一个月内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13.3.1条(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
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13.3.2条的“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
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
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正在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公司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偿还债务,消除公司的担保责任。后续如因该仲裁案件导致需公司承担赔付责任的,公司董事会将监督控股股东华讯科技采取以对公司的财务资助余额进行抵扣,或者以现金、资产等方式足额偿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措施执行情况。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者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被暂停上市。如果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755-23101922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0-1512、传真号码:0755-29663108
3、电子邮箱:hxfz@huaxunchina.com.cn
4、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A区8A
5、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