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9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修正,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修正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软件及系统解决方案”,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组合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和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