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与福人木业(福州)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杨文斌、章颖薇认为,公司增加预计 2020年度与福人木业(福州)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因此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杨文斌、章颖薇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独立董事钱小瑜回避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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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杨文斌 钱小瑜 章颖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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