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0-037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企业”或“基金”)
    
    ? 投资金额: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旭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2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8亿元、上汽集团认缴出资53.99亿元、恒旭资本认缴出资0.01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设立过程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上汽集团、恒旭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投资于上汽集团自主高端智能纯电汽车项目。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2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8亿元,持有其25.000%的份额;上汽集团认缴出资53.99亿元,持有其74.986%份额;恒旭资本认缴出资0.01亿元,持有其0.014%份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上汽集团
    
    公司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虹
    
    成立时间:1984年4月16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168,346.1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涛路563号1号楼509室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车整车,机械设备,总成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业,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汽车整车,总成及零部件的销售,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汽车租赁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期刊出版,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上汽集团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人民币8,493.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497.02亿元,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8,433.2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6.03亿元。
    
    (二)恒旭资本
    
    公司名称: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永涛
    
    成立时间:2019年7月1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999号1幢313室-1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旭资本管理模式:由项目执行团队筛选调查潜在投资项目,经过立项、尽职调查、合规审查、交易方案谈判等工作,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内部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投资方案后,由项目执行团队负责安排签署并履行投资交易文件。
    
    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号:P1070270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同时担任上汽集团的独立董事,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尤建新先生同时担任恒旭资本的独立董事,亦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的情形。
    
    本次公司和上汽集团、恒旭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规定。公司按规定执行相关豁免程序,对此次交易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收到6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尤建新先生在本议案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其余董事以4票同意该议案。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集创路200号1幢115室
    
    (三)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存续期限:3年投资期,4年管理退出期,2年延长期
    
    (六)投资领域:作为专项基金,认缴资金72亿全部投资于高端智能纯电汽车项目
    
    (七)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八)认缴出资总额:72亿元人民币,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身   认缴出资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份       (亿元)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3.99     74.986%     货币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  有限合伙人    18.00     25.000%     货币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  普通合伙人    0.01      0.014%      货币
                公司
    
    
    (九)管理模式:合伙企业不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应遵循严谨的投资流程,通过商业尽调、法律尽调、财务尽调和/或税务尽调(具体根据项目情况而定)、理性评估,管理人需落实市场与项目分析、投资策略与逻辑、财务测算、潜在风险分析、退出策略等。管理人应依据本协议约定的组合投资范围、限制和投资程序运作合伙企业资产,具体可由管理人的管理制度进行约定。
    
    恒旭资本作为管理人向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基金应每年按约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十)利润分配:合伙企业收入应当优先用于支付合伙企业任何应付未付的费用,并在收到后的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支付完毕上述费用后的剩余金额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十一)退出机制:根据合伙企业的组合投资的特点和需要,合伙企业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组合投资时,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
    
    四、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基金拟计划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含其指定的下属投资主体)专项投资于高端智能纯电汽车项目(暂定名“智己汽车”)。本项目定位高端纯电动市场,将全新打造电子电器架构,从底层打通整车与驾乘体验高度相关的电子控制单元,应用数据驱动,聚焦客户感知,重构用户体验,鼓励用户进行高度自定义,实现汽车智能化宽度和深度的突破。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浦东新区打造千亿级硬科技产业集群的产业发展方向,张江科学城拥有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拥有与该投资项目关联的创新企业等,未来可积极推动相关产业链上的企业参与相应的场景应用,提升张江在“智能造”、“未来车”等相关产业集群的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张江高科通过本次投资,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各方战略资源的协同发展效应,促进张江科学城产业能级提升。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设立过程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张江高科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