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0-054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19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相关人员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佩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与会董事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天宜上佳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其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与会董事经过投票表决,一致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为激励公司核心员工,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0年1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0.00元/股,向6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吴佩芳女士、杨铠璘女士、吴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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