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0-091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5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责任心、使命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办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旨在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了《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办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旨在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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