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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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0-73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湖北省潜江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81,943,6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80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3,997,2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1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7,946,4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66%。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18,475,6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6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529,2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7,946,4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66%。
    
    3、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33,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84%;反对1,9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3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65,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588%;反对1,9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51,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15%;反对1,89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3,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611%;反对1,89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51,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15%;反对1,89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3,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611%;反对1,89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答邦彪、彭钰律师现场见证。律师事务所暨律师认为:永安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永安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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