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佛燃能源
股票代码:002911
信息披露义务人: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和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7楼
股权变动性质:表决权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气业集团 指 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众成股份 指 佛山市众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
佛燃能源 指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气业集团
《表决权委托协议》期限届满终止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任何变化,其
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数量随着《表决权委托协
议》的终止而减少了45,000,000股,减少比例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
本次权益变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变动),不
本次权益变动 涉及亦不影响众成股份依据《表决权委托协议》未委
指
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于“涉及审议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任职的众成股份股东个
人工资、薪酬、福利、岗位或者众成股份所持公司股
份的处置,包括该等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质押及设
置其他第三方权利,部分或全部放弃该等股份分红
权、增资权及其他收益权的事项”的表决权。
本报告书 指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15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 殷红梅
注册资本 13220.993万元
成立时间 2004年4月27日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440600763827946W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对燃气企业进行投资,燃气投资管理及运营;呼叫中心业务
经营范围 (准凭的有项效目,的《经相增关值电部信门批业务准后经方营可许可开展证》经营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通讯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7楼
经营期限 2004年4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或者发 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起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国籍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殷红梅 女 董事长 佛山 中国 无
郑权明 男 副董事长、总经理 佛山 中国 无
刘春明 男 董事 佛山 中国 无
阮鹏 男 董事 佛山 中国 无
杜冠斌 男 职工董事 佛山 中国 无
三、《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到期终止相关说明
2016年4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众成股份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众成股份就如下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委托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其所持公司45,000,000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但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任职的众成股份股东个人工资、薪酬、福利、岗位或者众成股份所持公司股份的处置,包括该等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质押及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部分或全部放弃该等股份分红权、增资权及其他收益权的事项除外;(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一)审议批准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十二)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事项;(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四)审议需股东大会决定的关联交易;(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但涉及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任职的众成股份股东个人工资、薪酬、福利、岗位或者众成股份所持公司股份的处置,包括该等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质押及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部分或全部放弃该等股份分红权、增资权及其他收益权的事项除外)。
《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上市,委托期限于2020年11月21日届满,《表决权委托协议》于前述有效期限届满后效力终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佛燃能源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众成股份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期限届满终止,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不变,可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由279,400,000股减少至234,400,000股,表决权股份比例则从50.25%降为42.16%。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今后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因《表决权委托协议》期限届满终止,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及比例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持股数 占总股本 拥有表决权数 占总表决权数
(股) 比例(%) 量(股) 量比例(%)
气业集团 人民币普 234,400,000 42.16 279,400,000 50.25
通股
众成股份 人民币普 45,000,000 8.09 0 0
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持股数 占总股本 拥有表决权 占总表决权数量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气业集团 人民币普 234,400,000 42.16 234,400,000 42.16
通股
众成股份 人民币普 45,000,000 8.09 45,000,000 8.09
通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34,4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16%,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股份总数、股本结构没有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42.16%股权,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表决权委托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殷红梅
2020年11月2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佛燃能源集团 上市公司所在地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
股份有限公司 路25号
股票简称 佛燃能源 股票代码 0029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佛山市气业 信息披露义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
集团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路22号季华大厦7楼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79,400,000股
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50.25%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45,000,000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8.09%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34,400,000股
变动后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42.1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0年11月21日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是□否?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无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无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无?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无?
(此页无正文,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殷红梅
2020年11月23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