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4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邓子长先生于2020年11月18日及2020年11月19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6,6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61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19日减持情况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邓子长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18 4.82 356,461 0.0451%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19 5 130,222 0.0165%
合计 - - 486,683 0.0616%
二、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1月19日累计减持超过1%说明
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1月19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共 7,944,78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5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邓子长、邓子权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三路369号星河国际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股票简称 长方集团 股票代码 300301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794.4783 1.005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持股5%以上股东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
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一致行动人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7,876.1317 9.9684 7,827.4634 9.9068
邓子长 其中条件:股无限份售7,876.1317 9.9684 7,827.4634 9.9068
有限售 0 0 0 0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4,926 6.2346 4,180.19 5.2907
邓子权 其中条:件股无限份售4,926 6.2346 4,180.19 5.2907
有限售 0 0 0 0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2,802.1317 16.2030 12,007.6534 15.1975
合计 其中条:件无股限份售12,802.1317 16.2030 12,007.6534 15.1975
有限售 0 0 0 0
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于2020
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之间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802,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
于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10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15,358,426股,占公司总股本1.9438%。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持股5%
划
以上股东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于
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5月16日之间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15,802,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邓子长先生于2020
年11月18日及2020年11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486,683股,占公司总股本0.0616%。
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在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1
月 19 日期间已累计减持 7,944,78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055%。
是√ 否□
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自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1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15,802,0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其中包含邓子权先生
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9日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
量7,48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439%,被动减持金额合
计约为4,200.23万元),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大股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分之一。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对此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行为给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公司及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会继续加强对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公司将督促股东相关
减持行为遵守若干规定并持续关注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情况,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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