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0-063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17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孟宪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徐志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李海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傅怀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选举危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2选举王婵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议案1、3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孟宪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徐志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李海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2.01 选举傅怀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危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3.02 选举王婵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0年11月30日下午4: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登记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大楼21楼(万马股份董秘办);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赵宇恺、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group.com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6
2.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孟宪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徐志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李海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2.01 选举傅怀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危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3.02 选举王婵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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