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事项。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治国、仝骅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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