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0-052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1月16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孙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众新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及“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为推动项目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石河子众新公司于2018年5月成立,目前注册资本2,500万元(尚未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高纯铝、电子铝箔、腐蚀箔、化成箔的电子元器件原料、铝及铝制品、铝合金、高纯铝氧化铝粉的生产、研发、加工、销售。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石河子众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25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石河子众新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1.50亿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增资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进行的,确保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次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石河子众新公司的管理,监督项目实施建设,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该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追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扩充公司融资渠道,并根据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可在国家开发银行等24家银行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90,000万元(或相当于此金额的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现追加平安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对公司4亿元授信业务额度,开展贷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在公司经营计划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以上额度内的银行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及文件,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信贷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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