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三季报会后重大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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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
    
    三季报会后重大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致: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自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已于2020年8月12日通过深交所审核,并于2020年10月19日获得证监会注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 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人2020年三季度业绩变动情况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发行人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下滑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根据发行人2020年10月28日公告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0年前三季度 2019年前三季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37,378,856.52 891,752,966.98 -354,374,110.46 -39.74%
    
    营业成本 337,710,480.48 583,590,204.35 -245,879,723.87 -42.13%
    
    营业毛利 199,668,376.04 308,162,762.63 -108,494,386.59 -35.21%
    
    毛利率 37.16% 34.56% 2.60% 7.52%
    
    销售费用 77,082,773.32 90,222,119.21 -13,139,345.89 -14.56%
    
    管理费用 75,623,469.71 83,691,946.36 -8,068,476.65 -9.64%
    
    研发费用 48,148,464.25 66,300,408.70 -18,151,944.45 -27.38%
    
    财务费用 14,306,789.19 14,922,209.29 -615,420.10 -4.12%
    
    期间费用合计 167,013,032.22 188,836,274.86 -21,823,242.64 -11.56%
    
    信用减值损失 -7,522,745.72 -9,679,574.27 2,156,828.55 -22.28%
    
    资产减值损失 0.00 0.00 0.00 0.00
    
    其他收益 14,787,658.40 22,585,335.47 -7,797,677.07 -34.53%
    
    资产处置收益 99,310.35 - 99,310.35 100%
    
    营业利润 -22,208,545.99 57,741,158.83 -79,949,704.82 -138.46%
    
    营业外收入 1,794,799.98 1,842,916.19 -48,116.21 -2.61%
    
    营业外支出 1,268,009.50 323,647.20 944,362.30 291.79%
    
    项 目 2020年前三季度 2019年前三季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利润总额 -21,681,755.51 59,260,427.82 -80,942,183.33 -136.59%
    
    所得税费用 -10,461,806.58 5,462,374.47 -15,924,181.05 -291.52%
    
    净利润 -11,219,948.93 53,798,053.35 -65,018,002.28 -120.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2,359,349.91 56,124,820.64 -68,484,170.55 -122.02%
    
    2020年前三季度,受全球新冠疫情及经济下行大背景的影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受到了一定的延迟,项目开展进度放缓,尤其是海外业务,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9.7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较上年同期下降122.02%,主要原因为本期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完成进度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2.13%,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4.53%,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财政补贴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91.79%,主要原因为本期发生的捐赠支出增加。
    
    5、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91.52%,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润下降,应纳税所得额同步下降;本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二)发行人2020年前三季度亏损的原因及其影响
    
    2020年上半年,受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前三季度发行人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3,738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1,236万元。随着全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三季度母公司及子公司国内业务已恢复正常,三季度当期实现收入21,227.43万元,实现净利润1,264.36万元。
    
    (三)发行人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后业绩大幅下滑在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前可以合理预计并进行了风险提示
    
    发行人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是受上半年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第三节 风险因素-十二、未来业绩下滑风险中作如下风险提示:“受主营业务竞争加剧及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主要客户投资放缓,订单量出现下滑;同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度受疫情影响放缓。公司2020年1-6月净利润为-2,386.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412.30万元。若上述因素在本年得不到缓解,公司本年业绩存在进一步恶化甚至全年亏损的风险。”
    
    (四)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后业绩大幅下滑不会对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是受新冠疫情突发因素影响,目前公司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发行人第三季度(7-9月)净利润为1,264.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176.36万元,已实现季度盈利,业绩探底回升。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后业绩大幅下滑不会对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五)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后业绩大幅下滑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               15,000               14,300
           生产项目
       2   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                   19,715               14,600
       3   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8,300               18,1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20,000
                       合计                                73,015               67,000
    
    
    发行人2020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主要受疫情和公司业务季节性波动性特点影响,四季度是公司业务及行业的传统旺季,在全年的业绩中占比较高。三季度公司国内业务已恢复正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下滑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除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121.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35.93 万元外,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公司2020 年前三季度亏损不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造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前三季度亏损主要是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上半年产品生产及工程施工进度。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前可以合理预计,发行人上半年业绩亏损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第三节 风险因素-十二、未来业绩下滑风险-受主营业务竞争加剧及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主要客户投资放缓,订单量出现下滑;同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度受疫情影响放缓。公司2020年1-6月净利润为-2,386.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412.30万元。若上述因素在本年得不到缓解,公司本年业绩存在进一步恶化甚至全年亏损的风险。”;目前公司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发行人第三季度(7-9月)净利润为1,264.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176.36万元,已实现季度盈利,业绩探底回升。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后业绩大幅下滑不会对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募投项目进展顺利,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后业绩大幅下滑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三季报会后重大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护湘 刘立冬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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