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火箭: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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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0-015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峣山路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全彬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16,548,6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28%。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4,118,2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003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430,3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993%。
    
    (三)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2,966,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800%。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536,5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80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430,3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993%。
    
    (四)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议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548,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966,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548,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966,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关于调整军民两用高温特种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548,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966,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高浩波律师、高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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