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0-05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71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60,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00 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贝斯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75”。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5,084,754张,即508,475,4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4.75%。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15,240张,即91,524,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5.25%。本次网上认购款项缴纳工作已于2020年11月4日(T+2日)完成。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数量(张):909,490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90,949,0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数量(张):5,750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575,000.00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此外,《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6张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5,756张,包销金额为575,600元,包销比例为0.10%。
2020年11月6日(T+4日),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凯旋大厦C座3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810 4880;010-6810 4529
发行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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