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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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20-59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35、202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0年9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0,000股,并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8)。
    
    此后,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51、202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5,9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最低成交价为6.72元/股,最高成交价为8.0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0,010,884.81元(含交易费用)。综上,公司本次回购已超过回购方案的金额下限 12,000 万元,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以及资金规模等,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次披露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主体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9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12,662,92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53,165,732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目前,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回购股份过户或注销之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后续计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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