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金能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0号)核准,金能科技向秦庆平先生非公开发行131,406,04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7.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4.84元,减除发行费用6,471,378.7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3,528,616.1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0月30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6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简称“青岛金能化学”)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2×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2×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 398,659.56 100,000.00
合计 398,659.56 100,000.00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自该议案通过之日,公司2×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相应募集资金20,237.81万元将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与之差额部分79,115.05万元,将由公司逐步有序使用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青岛金能化学拟使用合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不限于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青岛金能化学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青岛金能化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青岛金能化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青岛金能化学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曲 娱 屠晶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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