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0-041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二、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7月3日,公司已提前将2,4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020年8月14日,公司已提前将23,65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2020年9月11日,公司已提前将2,65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2020年10月9日,公司已提前将6,3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2020年11月3日,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提前将10,7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45,700万元,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4,300万元,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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