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开展增资参股公司广西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4.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1月 2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