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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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0-089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盈峰环境”)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16: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焦万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盈峰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7,618.96万元,发行数量为1,476.1896万张。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未来转换的股票来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来转换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票或新增发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3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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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商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盈峰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47,618.96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147,618.96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44,285.688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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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盈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盈峰环境”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4666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4666 张可转债。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3,163,062,146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14,758,847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79%。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967”,配售简称为“盈峰配债”,优先认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盈峰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0967”,申购简称为“盈峰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申购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T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0-089号
    
    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盈峰环境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盈峰环境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需存储于专项账户中。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签署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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