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关于终止资产置换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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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0-05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资产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20年9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的议案》。公司拟将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债权、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与常州天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建设”)持有的常州天禄中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中创”)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标的债权作价人民币299,523,239.26元,标的股权作价人民币286,000,000元,差额13,523,239.26元部分由天禄建设现金补足。
    
    2020年9月9日,公司与天禄建设、陈祖伟先生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
    
    鉴于公司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次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涉及天禄建设以往相关债权人的隐私和商业机密问题,天禄建设无法协调配合完成其中部分内容的回复工作等原因,交易对方出于自身及天禄中创的经营角度考虑,提出终止本次《资产置换协议》。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常州天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二:陈祖伟
    
    (一)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和乙方所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
    
    终止。
    
    (二)甲方和乙方均承诺,《资产置换协议》终止后,对双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
    
    免除在《资产置换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不存在争议纠纷。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资产置换协议》事项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其他事项
    
    针对本次资产置换事项,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由于《关注函》回复工作量较大,且部分问题需中介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8日、10月13日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关注函》,最终将不晚于2020年10月27日向深交所提报《关注函》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资产置换事项,因此不再对《关注函》所涉及问题进行核实与回复。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资产置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资产置换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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