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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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4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雅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截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以2020年10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21名激励对象5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21名激励对象226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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