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0-090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19年11月6日,公司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道麦”)签订《股权购买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上海迪拜”)50%的股权(“交易”),股权预估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7亿元,最终购买价款根据上海迪拜交割日净负债确定并受限于评估报告内容。如任意一项交割条件在2020年2月29日未达成,则《股权购买协议》可由公司或安道麦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最终期限”)。
2020年2月26日,公司与安道麦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将最终期限自2020年2月29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2020年6月30日,《股权购买协议》项下的交割条件尚未被全部满足,但是公司和安道麦均真诚积极地推进本次交易,并且双方目前均无意在2020年6月30日后因交割条件尚未完全满足而终止本次交易。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7日、2020年2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1、公司及安道麦同意,根据评估报告,本次交易项下的购买价款应当进行相应调整并且等于(人民币600,000,000元-交割时净负债)×50%。在无现金无负债基础上的预估购买价款为人民币3亿元。基于此,安道麦在交割日将向公司支付的金额对应调整为人民币2.7亿元,其中人民币2.4亿元由安道麦向公司直接支付,剩余人民币3,000万元由安道麦向以公司名义开具的托管账户支付。
2、公司及安道麦一致同意,最终期限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1月30日。
3、 《补充协议二》为《股权购买协议》的一部分,除《补充协议二》修订的外,《股权购买协议》和《补充协议一》内容不变。
三、《补充协议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将标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原《股权购买协议》对本次交易预计产生收益由 3.57 亿元调整为3.05 亿元,最终以交割日计算数据为准。安道麦全球领先的商业推广能力与公司丰富的制剂产品组合、成熟的国内销售渠道和团队的竞争优势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原有产品在化学植保领域的的竞争力。同时,通过资源的优化整合,盘活资金,支持公司生物农业等其他主营业务的发展,保持公司的持续增长。
根据安道麦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公司董事会认为买方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