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0-13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时敏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对9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6,640份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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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蔡敏先生为监事王素珍女士的配偶,关联监事王素珍女士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监事会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除9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余379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均为A级,可按本次行权比例的100%行权。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37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的4,412,116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蔡敏先生为监事王素珍女士的配偶,关联监事王素珍女士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业务整合、架构调整暨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通过本次业务整合及增资,将公共采购业务统一调整至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架构下进行运营及管理,将进一步明晰公司公采业务的定位及运营、管理权责,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增强公采业务的专业化经营,从而有利于公采业务的整体发展。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0-130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合作各方优势,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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