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0-05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四川长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支持本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股票代码:000521.SZ、200521.SZ)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为长虹美菱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2年,具体担保起止期限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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