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96 公司简称:华润微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年11月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公司《经第五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5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运河西路288号
3、会议召集人: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小军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年11月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股票上市地点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
3
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4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5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
8
益明细》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
9
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
10
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11
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
12
说明》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13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4.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4.01 选举李虹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经对照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加速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为1港元。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批复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若本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每股发行价格将参照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2.0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35,102,799股(含本数),若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2.0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华润微功率半导体封测基地项目 420,000.00 38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 120,000.00
合计 540,000.00 5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07限售期
本次发行之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2.0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作出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方案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三、《关于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五、《关于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0]36341号)。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0-043)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0]36573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 2019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0]36572号),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2018年度、 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
补措施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十、《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经第五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0-042),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十二、《关于
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经第五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的变化、市场的变化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经第五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4、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5、签署、修改、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购买资产协议等重大合同;
6、办理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实缴出资或增加注册资本等;
7、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8、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9、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对《经第五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及履行必要法律程序(如涉及);
10、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1、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经第五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允许范围内,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12、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后,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其正式书面授权的董事,决定、办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4.01选举李虹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经第五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提名李虹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虹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一:《李虹先生个人简历》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附件一、《李虹先生个人简历》
李虹先生,1962年生,美国国籍,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物理学专业博士。
李虹先生于2003年至2009年期间历任上海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总监、资深总监、副总裁;于2009年至2014年期间任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华润上华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14年至2017年期间任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2018年至2020年任华润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功率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负责人;于2020年任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功率器件事业群总经理,现聘任为公司董事。李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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